2023“巨鲨”杯第四届江苏省大学生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1693
01组织机构
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千影汇(爱深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02参赛要求
03奖项设置及要求
专业组8(纪录类4名、创作类4名)、非专业组6名、微视频组2名
2、银奖21名:奖品、荣誉证书
专业组10名(纪录类5名、创作类各5名)、非专业组8名、微视频组3名、
3、铜奖33名:奖品、荣誉证书
专业组14名(纪录类7名、创作类7名)、非专业组14名、微视频组5名、
4、入选奖(优秀作品)70名:荣誉证书
专业组26名(纪录类13名、创作类13名)、非专业组34名、微视频组10名
5、优秀指导教师奖(20名)
(2) 艺术创作类:包括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表达的艺术摄影,也包含推介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的商业摄影。
(3) 微视频类投稿只接收时长为4~8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
(4) 所有参赛作品均须提交2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个人简历不超过200字及作者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微信)。须填写《江苏省大学生摄影大赛参赛申请表》(附件1)和赛事报名汇总表(附件2)。
(5)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②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③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④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⑤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⑥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⑦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⑧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6)连续两届获等级奖的参赛者将不再考虑获等级奖的资格。
2、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投5件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纪录类组照应由6-12张单幅图片组成、艺术创作类组照应由4-6张单幅图片组成),组照按1件计算。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图片统一调整为长边2000像素,且图片大小不超过2M。
3、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者本校的教师,仅限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本次竞赛不接受个人投稿(特殊情况与组委会联系),各参赛院校通过自行选拔优秀作品以院校为单位或指导老师推荐统一投送。邮寄作品请妥善包装,以免途中损坏。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大赛主办方无关。
7、本次摄影大赛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8、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承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不予支付稿酬。
9、作品获奖结果将在公众号(或网站上)进行刊登、公告。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复审公示获奖名单。
获奖作品展览:2024年3月中旬(南师大美术学院)。
04作品评选
05活动咨询
投稿信箱:
jssdxssyds@126.com(专业组)jssdxssyds@163.com(非专业组、视频组)
各参赛院校将所在院校所有参赛者统一填写至附件2《赛事报名汇总表》放入总文件夹,参赛人需填写附件1 《江苏省大学生摄影大赛参赛申请表》放入个人文件夹,各学校负责人在进行投稿时需按专业组、非专业组、视频组分别投入相应的信箱。
报送文件参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