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青春乡村 寻美丁宅”主题摄影比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645
一组织机构
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上虞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三征稿内容
2.奋进之美。展示在积极投入青春之城建设、率先打造南花园共同富裕的前进路上,引进或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生动画面。
3.人文之美。记录丁宅乡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省级书法村、碑帖馆、蚕桑文化展览馆等阵地,挖掘乡村优秀文化内容,传承发展农耕文化等举措,展示向上向美、奔向共富的画面。
4.生态之美。彰显国家3A级旅游景区——仙果小镇景区的山林葱郁、田野沃美、夏溪清丽等生态优越的气质,展示草莓、桑葚、水蜜桃等鲜果飘香、休闲采摘的怡人画面。
5.和谐之美。体现丁宅乡风文明、民风淳厚等特点,摄录丁赞民生服务大队助老扶弱,微网格员参与社会治理等乡村和美,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的画面。
四奖项设置
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稿酬各人民币300元
等级奖获奖作者不重复,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获奖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上虞区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征稿细则
3.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可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其它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谢绝创意类作品。
4.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每人限投6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
5.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7.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协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并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11.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或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