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佳木斯市“凝聚法治力量 护航自然精灵”野生动物主题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56
一、主办单位
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征集范围及对象
各县(市)区、中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1.征稿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0日;
2.评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
3.展出时间:2023年10月26日开始;
4.展出地点:“佳木斯林草”微信公众号。
四、征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以野生动物为主题,作品报送电子文件保留原始图片信息且不小于3M,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要求 4 幅以内且标明顺序),在邮箱投稿时均标注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及相对详尽的文字阐述,主办方鼓励具有完整表达,并在摄影语言上具有探索性的作品。
五、作品评选
1.本次摄影大赛由市林业和草原局邀请摄影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评审,择优展出。
2.奖项设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六、作品报送办法
参赛作品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邮箱:jmslcjdbk@163.com,联系人:吴国明,联系电话:0454-8784148。
七、征稿规则
1.主办单位有权无限期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等方式使用参赛作品。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参赛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前述争议,则取消投稿者参赛资格或者入选资格;若已领取荣誉证书及奖品的,投稿者应在发生争议时,立即将已领取的荣誉证书及奖品返还。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以及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不符合本次参赛规则的,不能参选;已参赛的,将予以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品、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投稿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正确。
7.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所有规定。
8.2023年10月14日上午9时—10时,组委会将在佳木斯市水源山公园内动物园区门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117号)举办佳木斯市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月”科普宣传活动,届时所有参加现场活动的参赛人员均可免费入园采风。
编辑:罗瑛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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