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佳木斯市“凝聚法治力量 护航自然精灵”野生动物主题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56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龙江视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根基,助力文明城市建设,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通过摄影来增进公众对自然生态和野生动物的了解和热爱,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提升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市林业和草原局特举办佳木斯市“凝聚法治力量 护航自然精灵”野生动物主题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征集范围及对象

各县(市)区、中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1.征稿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0日;

2.评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

3.展出时间:2023年10月26日开始;

4.展出地点:“佳木斯林草”微信公众号。

四、征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以野生动物为主题,作品报送电子文件保留原始图片信息且不小于3M,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要求 4 幅以内且标明顺序),在邮箱投稿时均标注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及相对详尽的文字阐述,主办方鼓励具有完整表达,并在摄影语言上具有探索性的作品。

五、作品评选

1.本次摄影大赛由市林业和草原局邀请摄影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评审,择优展出。

2.奖项设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六、作品报送办法

参赛作品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邮箱:jmslcjdbk@163.com,联系人:吴国明,联系电话:0454-8784148。

七、征稿规则

1.主办单位有权无限期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等方式使用参赛作品。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参赛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前述争议,则取消投稿者参赛资格或者入选资格;若已领取荣誉证书及奖品的,投稿者应在发生争议时,立即将已领取的荣誉证书及奖品返还。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以及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不符合本次参赛规则的,不能参选;已参赛的,将予以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品、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投稿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正确。

7.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所有规定。

8.2023年10月14日上午9时—10时,组委会将在佳木斯市水源山公园内动物园区门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117号)举办佳木斯市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月”科普宣传活动,届时所有参加现场活动的参赛人员均可免费入园采风。

来源: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编审:徐跃杰

编辑:罗瑛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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