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莆田元宵 迎福闹春”全国摄影大展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4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37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莆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社画册项目部、莆田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莆田市各县区委(工委)宣传部、各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战略合作单位:千途导摄平台
二、征集主题
以反映莆田元宵习俗文化为主,可兼顾当地春节习俗文化及人文风光等。
三、征集时间、数量及稿酬待遇
1.征集时间: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至2024年3月24日(农历二月十五)(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征集数量及稿酬:征稿结束后,由大展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产生入展作品100件,每件入展作品稿酬人民币800元。
3.其他待遇: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将通过现场展览、新媒体宣传等形式,线上线下向国内外同步推介宣传。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拍摄地点仅限莆田市境内。
3.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最多4幅作品为一组,投稿时请拼成一图。
4.主办单位将委托承办方统一调取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出版社官网、官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作品政治导向正确。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参加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入展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 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投稿方式
1.APP投稿:应用市场下载“千途”APP。登录注册,在首页找到“赛事”,进入后在相应的赛事页面投稿。
2.网络投稿:登录千途官网www.pai2345.com,在“比赛”专区中相应赛事页面投稿。投稿者请在个人资料中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3.手机投稿: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赛事投稿。
主办方咨询:马莉13859820656、林震扬13599028833
平台咨询:途途1850605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