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788

一、大赛主题。

2024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摄影大赛的主题是:“风华四十·韵美瑶乡”。

二、大赛时间。

2024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时间:5月上旬至10月底止,凡近年来,在大平瑶族乡境内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要求的摄影作品都可参赛,组照4至6幅以内。

三、大赛内容。

反映大平瑶族乡乡村振兴、乡容村貌、瑶族风情、青山绿水、瑶乡古韵、人文民俗、科学种养、绿色产业、瑶乡风光、瑶乡教育、瑶乡特产等内容的新闻、纪实、艺术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大赛奖励。

2024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面向社会征稿80幅(组)。评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600元);三等奖4名(每名奖金300元);优秀奖16名(每名奖金200元);入围作品55幅(组)。

五、主办单位。

2024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举办单位:大平瑶族乡党委、政府,贺州市摄影家协会。

六、大赛支持。

2024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支持单位: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七、作品评选。

2024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结束后,由大赛主办单位聘请5名国家级、省级摄影家组成评委,对参赛摄影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评出获奖、优秀、入展摄影作品80幅(组),入展以上摄影作品,大赛举办单位可用于媒体、办展、户外、影视等公益宣传,举办单位不再另付稿酬,但署作者姓名(评委作品只参展不参评)。

八、征稿细则。

1、参赛摄影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舆论导向正确,符合大赛内容要求。

2、参赛摄影作品不允许对原始图像进行修饰、合成或调整,作品只可作色温、明亮度微调,不接受创意类摄影作品。

3、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组照4至6幅),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4、投稿须知。参赛摄影作品填写参赛表,将参赛作品打包,文件名:姓名+“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手机号,发到:810227493@qq.com邮箱。

5、参赛作品每幅作品不小于5MB(含5MB)、文件为JPG格式。

九、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调整或重组后评选(包括作品命题的更改)。

2、参赛者应保证其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对参赛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公益宣传。作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4、凡投稿参赛者视为已熟知并同意本参赛启事的所有内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