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莆田市第二届书法兰亭奖(凯特杯)征稿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 分类:书法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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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文艺讲话精神,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颂扬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进一步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展示莆田市当代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动我市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莆田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莆田市第二届书法兰亭奖(凯特杯)。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激励文艺创作,培养和扶持优秀书艺人才,为推动莆田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举办单位
协办单位:莆田市凯特数字印刷有限公司、福建省智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四、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在莆田市工作、生活、学习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莆田市书协主席团成员为特邀参展对象,不参加评奖。
2、作品要求:
(1)内容: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健康向上的内容均可。鼓励创作讴歌共产党, 歌颂祖国、莆田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内容的作品。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2件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书法作品(如小楷)尺寸可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来稿请勿托裱。篆刻作品印蜕4-8方以上,并附2枚以上边款。作者自行制作印屏,尺寸为四尺对开竖式。入展者须在评审结束后提供入展作品中1方原石由出资方收藏。未寄交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投稿作品邮资费由投稿人支付。所有入展作品均由出资方收藏,不退还作者。作品知识产权归出资方所有。
4、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和尺寸。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银行卡卡号、开户行、开启名(本人),随作品一并寄出。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五、评审
1、作品报送方法:本次展览原则上按作者属地管理,先由市直、各县区书协进行选拔,从中推荐选拔优秀作品,并制作本县区作品报送清单(Excel格式),再统一报送市书协参加复评及终评。市直或不方便参加县区初评的也可直接报送市书协,由市书协组织评委初选。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展览评审采用专家评审、会员代表参与监审、网络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莆田市书协邀请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复评、终评。有关评选结果将在莆田市书协微信公众号“莆田市书法家协会”等网络平台上公布。
2、根据来稿作品,从中评出入展作品50件(含特邀作品10件)、入选作品30件。从入展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20件(其中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6件,优秀奖10件)。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者将获得奖金各5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人民币。所有入展、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一本。入展、入选作者具备加入莆田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六、展览和出版
拟在2024年底莆田市举办展览,出版《莆田市第二届书法兰亭奖(凯特杯)作品集》。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8月1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莆田市文艺家活动中心市书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21号3-4层),邮编:351100,联系人:黄加芳,电话:15806013223,封面注明“兰亭奖(凯特杯)”。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莆田市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