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美丽南宁 共建共享”主题摄影
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62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南宁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南宁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一)体现美丽南宁山清水秀生态美的画面
展现首府南宁绿水青山等自然景色的摄影作品,或美丽家乡、美好家园不同时期的前后对比照片,直观反映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二)全市各界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画面
反映南宁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全市社会各界(含环保人、志愿者、企业、学校等)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创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及背后的故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艰苦奋战的环保铁军形象,以及生态环保人家庭及其成员所展现出来的感人故事。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
从不同视角反映南宁各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安居乐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生态,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拍摄时间要求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可以和过去时间段的作品进行组合创作。
每人投稿作品限10幅(件)以内(组照算一件)。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1-16MB。拍摄设备不限,无人机、手机、相机Gopro、云台相机均可。作品描述中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及投稿所属主题。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6幅以内。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不得对投稿作品原始影像叠加合成、删改、上色等改变原作品的技术操作。可适当对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进行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不接受对原作品进行翻拍投稿,除非是未来反映同一场景不同时期变化的对比合成需要,但必须在同一序列参赛作品内。
6.作品一经入围,承办方即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把投稿作品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不作商业用途,不再重复颁发奖金和稿费。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少数民族或敏感人群的拍摄需遵循当地的民风习俗,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侵犯当地民风习俗、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投稿作品仍由拍摄者保留对作品的各项权利,活动组织方和征稿平台拥有拍摄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宣传范围内非商业用途使用权。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投稿作品将授予主办方及关联单位机构用于推广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等活动)使用作品,使用时将保留拍摄者署名权,使用地域不受限制,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裁切。
4.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注意事项
1.投稿人必须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与入围作品投稿人联系,要求投稿人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2.因投稿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获奖证书的,责任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四、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联系人邮箱nnhbxjzx@163.com,标注作品名称、作品描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五、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评选公示
所有参赛作品,由组织机构会同摄影界专家评委进行初评、终评,获奖作品将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南宁生态环境”“南宁市文联”“南宁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0名。
六、宣传推广
征集结束后,将选取部分入围作品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南宁生态环境”“南宁市文联”“南宁市摄影家协会”等微信公众号展示,“六五”环境日期间对入选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