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市“江山杯”生态文化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 分类:书法大赛摄影大赛美术大赛 浏览量:598

一、征集内容

反映近年来美丽南通建设成就的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台剧等类别生态文化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南通市作家协会、南通市戏剧家协会、南通市美术家协会、南通市书法家协会、南通市摄影家协会、南通市音乐家协会、南通市曲艺家协会

协办单位:南通市环保公益联合会、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完成各类生态文化作品的征集;5月10日前专家评审,并择优报送省级相关部门;6月5日前后进行展示、展览。

四、作品要求

(一)文学类
作品以报告文学、小说、散文为主,不接受诗歌和骈体文。
作品请用word文档排版,标题为方正小标宋_GBK二号字体,正文为方正仿宋_GBK三号字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上为32毫米,下为35毫米,左右均为27毫米。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500元。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
(二)音乐类
作品以声乐作品、小型器乐作品为主。注重可听性、适用于演唱、演奏。
1.声乐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品,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等均可),歌词凝练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2.小型器乐作品:中西器乐均可,应为2021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小型器乐作品,作品题材、体裁、形式不限,小型器乐作品乐队编制人数20人以内,作品时长8分钟以内。
3.需提交作品的电子版完整资料:作品乐谱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隐去作者信息,均采用PDF文件格式;作品音频,使用WAV文件格式。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
(三)舞台剧类
作品以音乐剧、话剧、舞剧、歌剧、地方戏曲、儿童剧、小品小戏、曲艺为主。需提交作品的电子版完整资料:作品剧本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隐去作者信息,均采用PDF文件格式;作品需录制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
(四)美术类
作品以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年画、宣传画为主。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品,所有参赛美术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曾参加过全国同类活动的展览展示。实物高度不超过240厘米;仅需提交作品电子高清拍照或扫描件,每件作品1个文件,表现出作品全貌,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8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400元。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相关获奖作品展览结束后本人可自行取回。
(五)书法类
作品以软笔为主,字体不限(篆书附文本内容),参赛书法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曾参加过全国同类活动的展览展示。作品规格控制在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不提倡过度拼接粘贴。征集时仅需提交作品电子高清拍照或扫描件,每件作品1个文件,表现出作品全貌,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200元;三等奖6名,奖金8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400元。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相关获奖作品展览结束后本人可自行取回。
(六)摄影类
作品以彩色照片为主,可为单幅照、组照(不超过6张)。
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品(组照需有1张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创作),必须拍摄于南通市境内(含南通市县区),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采用JPEG格式,长边2400像素以上,单张照片尺寸3–30M,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不得改变原始像素,仅适当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对作品做改变真实性的操作;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标题+姓名+联系电话,需附200字以内图片说明。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1200元;三等奖18名,奖金8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400元。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作品须为原创,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相统一,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如若发现抄袭他人的,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参赛作品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纠纷,均由其参赛者个人承担。
(二)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将其用于公益性宣传活动,并不再支付稿酬。奖项设置名额可根据作品报送数量、质量进行适当调整。
(三)请于4月20日前,将征集作品的报名表、作品内容汇总后(文件夹名“报送单位或个人姓名”+“类别”),发送至邮箱:xjzx.hbj@nantong.gov.cn,邮件注明“XX市(区)XX单位或XX市(区)XX个人报送”字样。
(四)相关事项咨询联系人: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严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2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