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二届新疆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年4月9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449

“第二届新疆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展” 征稿通知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自治区相关院校:根据《第二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工作安排,为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区艺术创作优秀成果,定于2024年4月20日在新疆美术馆举办“第二届新疆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展”。本届展览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提升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系列展的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和辐射力为目的,展示新创作、研究新动态、检阅新成果。让文化艺术联动城市、联动生活,呈现新疆山水人文的看点、亮点、特点;展示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精神追求和时代风采;探寻艺术语言和艺术形态新的视觉边界;促进新疆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使第二届文化艺术节美术展览部分成为大众参与、全民共享、群星闪耀的视觉盛宴。

现将作品征稿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承办单位:新疆画院、新疆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

2024年4月20日—6月10日

三、展览地点

新疆美术馆

四、展览规模

美术作品展览140件左右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原创美术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新时代党的文艺方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学术性,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多元的风格和生动的表现,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
2、作品形式: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作品、壁画、连环画、水彩、水粉、综合材料。

六、作品征集

1、作品征集截稿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下午19点整,以收到时间为准;
2、面向疆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名作者限投一件(含合作),多投、重复投稿及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非本地户口投稿需提供在疆学校或单位工作证明;
4、所有征集作品,由本届评审委员会评审。。(详情请查看附件1)

七、作品评选

本次展览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所有参展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证书。(特邀作品、评委作品不参与评奖)
1、评审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
2、评审结果将在新疆画院、新疆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投稿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附件2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八、展览费用

参展作品的送件、退件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由作者本人承担。特邀作品、评委作品的送展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九、主办方权利

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联系人:李鹰

电话:18999168707

附件:1712587454-附件11712587459-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