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水古镇 大美西坞”全省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4月8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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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水乡古镇。域内山林葱郁、田野沃美、河道纵横、文化悠久、经济繁荣,有奉化最古老的石拱桥——居敬桥,有别具江南特色的近代建筑群,有远逝千年的白杜鄞县故城,有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现代新农村建设群,有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尚桥新工业区,还有美丽的金峨杜鹃山景区……这些,赋予了西坞古镇独特的韵味和丰富的摄影题材。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宣传西坞街道的历史文化、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成就,引领广大群众喜迎二十大、奋进共富路,特举办“山水古镇、大美西坞”全省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党工委
宁波市奉化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聚焦西坞街道的发展变化,突出“山水古镇、大美西坞”的主题,体现摄影人眼里的美丽村镇,围绕体育之乡、来料加工之乡、盆景之乡以及水稻万亩坊、金溪五村蔬菜基地等特色产业,特别是西坞街道近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丰富多彩的历史、人文遗迹,用光影艺术展现西坞的新气象、新变化和新成就。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入选作品100幅(组),每幅稿酬300元。入选作品个人获奖总数不超过3件。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省摄协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作品必须取材于西坞街道范围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 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 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5.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 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浙江文艺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择机在省摄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精选作品。
7. 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影赛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 禁止该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 该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 广大摄影人创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要求为JPG格式,文件量一般不大于2M。
2.投稿邮箱:137338675@qq.com。参赛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拍摄地”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注明“山水古镇、大美西坞”全省摄影大赛投稿)。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377705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