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第三届绍兴摄影艺术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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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摄影艺术作品展,是绍兴全市性的综合摄影展览,代表绍兴市摄影艺术的最高水准。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推出了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精品佳作,发掘了一批优秀的摄影人才。2024年,由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绍兴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第三届绍兴摄影艺术作品展即将启幕,热忱欢迎全市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第三届绍兴摄影艺术作品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双创”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广大摄影人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绍兴发展建设成就、运河文化年、“八八战略”绍兴生动实践等重要主题开展影像创作。投稿作品要求关注本土、专注当下,主题鲜明突出、形式风格多样,鼓励探索创新、展示真情实感。
主办单位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绍兴市摄影家协会
即日起 2024 年 6 月 20 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展览征集内容设置五大类别:重大主题类、纪实摄影类、艺术创作类、商业及其他摄影类、短视频类。
以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以来,绍兴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成就为主题,以历史蝶变、经济腾飞、文化发展、科技创新、全域生态、社会善治、乡村振兴、精神家园、浙东大运河等为主线,以视觉体验的形式聚焦并解读绍兴在新时代实践道路的奋斗历程,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示范先行,生动展现绍兴人民追求幸福生活昂扬进取的精神风貌。表现形式不限,各种艺术手段和创意方法均可使用。
仅限组照投稿,专题作品每件限12—20幅图片。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及作品描述、创作背景等。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客观拍摄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以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文献性。纪实类作品组照、单幅均可投稿,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图片,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及作品描述、创作背景等。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鼓励作品表现形式上大胆探索与创新。艺术类作品组照、单幅均可投稿,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图片。
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业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商业及其他摄影类作品组照、单幅均可投稿,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图片。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作品,为融合静态影像、动态影像并充分运用拍摄、动画、虚拟、音频、特效等多种手段而创作的影视视听作品。纪录类作品一个视频作品专注记录或讲述一个行业、人物、事件。提倡独立完成,如为集体创作,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1.绍兴籍或长期在绍兴工作、学习、生活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倡导摄影创作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展现个性。2.投稿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不限(除重大主题类之外),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
3.同一投稿人可以同时投五个大类,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一类投稿数不得超过8件(组照按照1件计算)。4.单幅作品及短视频作品须在2022年6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6月1日之后创作。规格尺寸每幅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5M以上;短视频时长在1-3分钟内,需配背景音乐、解说文字,分辨率短边不低于1080像素,画幅比例不限,大小不超过300M。本次展览只接受电子稿作品,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装裱。
5.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徐肖冰杯中国纪实摄影大展、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等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览和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浙江纪实摄影大展及往届绍兴摄影艺术作品展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投稿。6.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作品请以电子文件夹的形式压缩投稿,1件作品对应1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请以“投稿类别+作品名称+单幅/组照/视频”命名,文件夹内容应包括投稿作品及填写完整的《第三届绍兴摄影艺术作品展参赛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组照作品文件夹内的图片须命名标注图片顺序及简要文字说明;单幅作品请标注作品名称、图片说明。作者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标注在图片画面及视频画面上。
作品投稿请发送至邮箱645356941@qq.com (邮件注明“第三届绍兴摄影艺术作品展投稿作品+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联系人:沈洁,联系电话:13906759945。
组委会将邀请省、市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计划于2024年7月评选;2024年9-10月展览。
本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拟入选作品(含短视频)150件。其中评出优秀作品50件:包括重大主题类10件、纪实纪录类10件、艺术摄影类20件、商业及其他摄影类5件、短视频类5件。主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主办单位将为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
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入选作品中推荐一幅(组)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作品。同时,主办方将对组织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基层摄协、分会给予表扬。
1.实名投稿。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投作品的真实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短视频作品提倡独立完成,如为集体创作,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2.重大主题类、纪实纪录类入选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数据的文件。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艺术、商业和其他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3.组照作品必须至少有1幅图片在规定时间内拍摄。4.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绍兴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5.展览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举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报酬。6.评选结果将在“文艺绍兴”“绍兴摄影”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由绍兴市文联公布入展作品名单。
7.凡投稿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8.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