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千年乡韵在曹村”全省摄影(短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29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共瑞安市曹村镇委员会 曹村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执行单位
瑞安传媒集团
瑞安市摄影家协会
瑞安市影视家协会
协办单位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征集内容
2.全面反映曹村镇风光风貌,含集镇镇区面貌,14个行政村代表性特色景观、特色文化礼堂、重点古建筑、民居等,耕读广场、垟心岛、南岙革命纪念馆、梅龙溪风光带、梅龙书院、马坦门武术园、明教寺、圣井大路(古道)、百草园、梅花坞、纱帽桥、曹村旅游集散中心、蛇儿山、集镇入口、曹豳公园、进士纪念馆、泰安古街、五灵寺、西隐古寺、孔家岭、碗窑旧址、占竹下、碗窑非遗工坊、曹村文化实践学校、东岙莲清园、进士索面馆、索面一条街、丁凤老门台等。
3.展现曹村乡村文旅特色,如乡村自然风光、文博场馆、风土人情、非遗文化(曹村灯会、无骨花灯、南拳武术、进士索面、圆木漆器、木活字、弹棉花等)、民宿、餐饮酒店(进士宴、西餐、小吃烧烤等)、旅游镇、旅游村、文旅体赛事节庆活动等。
4.展现曹村“三位一体”农业特色,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成就,农民生产生活、田间地头劳动场景,区域所有的农业园区(天井垟粮食功能区、粮食烘干中心、进士小龙虾养殖基地、为农服务中心、乌米饭预制菜产业等),智慧农业,索面晾晒、番薯干晾晒、晒谷等。
5.反映曹村镇发展的历史照片等。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荣誉设置
摄影类
金质收藏作品1件,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2件,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3件,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短视频类
金质收藏作品1件,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2件,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3件,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摄影类、短视频类优秀作品共68件,
根据来稿量统筹安排,稿酬人民币各300元。
征稿细则
3.每件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4.主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调图通知的投稿者应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6.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承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投稿须知
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拍摄器材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JPEG,长边不小于2000PX,大小一般不超过10M。
(2)短视频类作品
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横竖屏均可,分辨率1080P以上,MP4格式,大小限1024M以内。画面清晰稳定,无水印、打码、标识。配文字解说的,普通话、方言均可,音质清晰无杂音。
2.投稿方式
(1)潮视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网征集平台:
(2)备用邮箱:ruian6668@foxmail.com
投稿优先使用潮视觉征集平台,如遇到困难或发生不可抗力等,投稿者可使用备用邮箱投稿。请注意,征集平台、邮箱不得重复投稿。邮箱投稿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作品说明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邮件标题:“千年乡韵在曹村”全省摄影(短视频)大赛投稿)。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 联系方式
摄影比赛内容咨询:施老师 13706644313
征稿平台技术咨询:范老师 1876816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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