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塔城首届“千泉杯”微视频微电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23
大赛主题
赓续红色血脉 凝聚奋进力量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6月15日
主办单位
中共塔城地委组织部
塔城地区工会办事处
共青团塔城地区委员会
塔城地区妇女联合会
参赛对象
塔城首届“千泉杯”微视频微电影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优秀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视频制作爱好者均可投稿。
作品内容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用镜头记录新时代塔城各行各业劳动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懈追求的良好形象,展示平凡中见伟大、细微处见真情的人物和故事,展现塔城各族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要积极关注各种岗位上女性党员干部群众的感人故事,展现巾帼担当、巾帼作为。
作品主题
1.表现形式不限。可采取人物访谈、纪实片、情景微电影、纪录片、公益广告、vlog、手绘动画、CG动画等生动活泼的形式。
2.内容健康向上。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讲好“小故事” 传递“大能量” ,内容真实、立意新颖,富有强烈的时代性、表现力和感染力。
3.突出地方特色。展现塔城独特的多元文化、口岸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4.短视频格式。格式为MP4/MOV;横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画面宽高比不限;竖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画面宽高比为高清9:16;作品时长不限。
5.参评作品杜绝抄袭。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赛作品向主办方开放完整版权,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入选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如参赛作品涉及任何侵权违法问题,由参赛者或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对大赛产生不良影响的,参赛者有责任消除影响。
评审使用
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评委评分占比75%,网络传播数据占比25%。获奖作品在塔城党建“一网三号”开设的大赛宣传专栏进行展播,利用地区、县(市)电视台、广场大屏等传统媒体移动端进行全平台传播。同时向自治区、全国党员教育平台和主流新媒体平台推送展播。
大赛日程
截稿时间:2024年6月15日
展播评审:2024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网上展播:2024年6月21日至7月15日
颁奖典礼:2024年7月20日
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名,颁发奖杯、证书和5000元奖金;
二等奖作品:5名,颁发奖杯、证书和3000元奖金;
三等奖作品:10名,颁发奖杯、证书和1000元奖金;
优秀奖作品:100名,颁发证书、奖品;
优秀组织奖:5名,在工作布置、宣传发动、组织展评、汇总上报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奖牌。
参赛方式
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规范的参赛材料,每件参赛作品包含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和版权使用声明(附件2),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有多条作品参赛的,可以附申报作品目录表。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cdqdyjyzx@xjtc.gov.cn。邮件标题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名+联系方式”。请各参赛者自行备份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已报材料将统一存档,不再退还。
联系人:胡擎宇 18242261108 0901-6272819(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