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三届“忆乡愁、看振兴”摄影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3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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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农业农村局举办长沙市第三届
“忆乡愁 看振兴”摄影作品征集活
*两幅以上作品入选按400元/幅计算,组照按一幅计算。
1、活动对象面向全社会,鼓励广大摄影爱好者和长沙市民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拍摄地域仅限长沙市所辖区域的乡村,拍摄内容包括乡村美景、乡村美食、乡村人物、乡村活动、乡村文化(如民风民俗、清廉建设)等;
3、投稿须将姓名、电话、微信联系方式及参展作品一并用压缩包形式发至征稿邮箱164389771@qq.com;
4、摄影作品以电子数据形式投稿,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作品为4-12幅。若提交组照,请自行编号;
5、投稿作品为JPG或PNG文件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10Mb,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3800像素,每幅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命名不要超过10个字符;
6、作品投稿时,须配有标题并附加2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注明时间及地点(若未注明时间及地点,则视为无效投稿);投稿作品的拍摄时间应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20日期间;
8、作品应紧扣主题,图片真实,活动参与者可以对作品做亮度、对比度或色彩饱和度调整,但不得做合成、添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
1、作品征集时间: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20日。
2、作品评选方式:由活动评审组按照征集主题及内容,公正、公平地对作品进行评选,经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后确定征用作品名单。
3、作品展览时间: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底。入选作品展览本年度内在长沙举办。
4、本次活动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长沙农业农村局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1、举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主题入选作品使用数量进行调整。
2、投稿者应注明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或推荐人。实际投稿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举办方将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展览、放映、出版摄影作品集以及对外宣传等,不另支付稿酬。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长沙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所有展览、摄影比赛等活动的处罚。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