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十四届内蒙古美术作品展览(内蒙古美术奖)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内蒙古地区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841
为充分展示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来内蒙古美术创作的新面貌新气象新成果,促进内蒙古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主办的“第十四届内蒙古美术作品展”将于2024年五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办。本次展览旨在全面总结近五年来内蒙古美术创作取得的突破和成果,评选产生“第十四届内蒙古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及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内蒙古地区送选作品,展现内蒙古广大美术家、美术工作者奋笔描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打响“北疆文化”品牌的艺术自觉,用美术之力助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丰硕艺术成果向新中国建成75周年献礼。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内蒙古美术馆
二、评选委员会
由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主席团及专业艺委会相关专家组成。
三、监审委员会
由展览组委会成立监审组与公证处公证员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内蒙古送选作品评审阶段共同监督评选全过程。
四、展览日期、地点
2024年5月17日至5月28日,内蒙古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综合材料)作品350件。
六、作品要求
七、作品投稿、送件、评选
初评作品照片收件日期: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盟市作者可提前邮寄,收件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以签收时间为准)。初评结果由展览办公室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作者寄送作品原作参加复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附件:
第十四届内蒙古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送选登记表
作者姓名 | 身份证号 | |||||||
作品题目 | 创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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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 种 | 尺寸 | 高 cm × 宽 cm | ||||||
工作单位 | 地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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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原作退件地址 | ||||||||
此表粘贴在作品照片、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
本次内蒙古地区送选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作品的评审及报送工作将在监审委员会的监督下的严格执行全国美展评审工作的各项规定实施,评选结果由相关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根据中国美协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工作进度和相关细则出台情况,内蒙古的作品组织工作会适时跟进、调整,请大家随时关注内蒙古美协和内蒙古美术馆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