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花园城市 石都柳州”柳州城市建设摄影暨国画石展览征集
发布时间:2024年3月4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42
主承办机构
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柳州市奇石园管理处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
广西观赏石协会国画石专委会、柳州市赏石协会国画石专委会
征集主题
展览作品征集
和展览时间
展览作品征集方式
和入展数量
征集细则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所有的作品创作地点须取材于柳州市(含5县)境内。经核实不在柳州市范围内拍摄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相机、航拍器拍摄的作品均可,作品不可改变原始影像,投稿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4.作品评选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正式电子大图数据文件和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展播、展示和画册制作(相机组电子大图tif格式文件不低于4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原始数据文件建议使用raw格式进行拍摄;手机组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3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展示、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参赛作品所涉及的第三方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
罗金倩 181 7729 3090
李家树 138 0782 9289
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柳州市赏石协会
柳州市奇石园管理处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
柳州市赏石协会国画石专委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