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二届“醉美江陵”摄影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3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56
江陵县,隶属湖北省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长江中游荆江北岸。江陵,因“地临江”、“近州无高山,所有皆陵阜”而得名,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是三国文化的发生地。江陵文化历史底蕴深厚,现文化遗存有荆江大堤上的镇安寺铁牛和《江陵县郝穴范家堤建闸记》碑,沙岗红军街、列宁大学遗址(现为列宁中学)、白鹭湖革命旧址、陈香波烈士殉难处等。
江陵土地肥沃,气候湿润,雨量丰沛,光照充足,资源丰富,是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双低”油菜示范县和水产及畜牧板块建设示范基地。2006年,荣获全国农垦现代化农业示范区;2018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9年,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2020年,荣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展示江陵县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别具韵味的风土人情,提升江陵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叫响做靓“油菜花赋”旅游品牌,把江陵建设成为中国油菜花最佳旅游目的地,根据全域旅游建设需要,重点展示江陵油菜花景区创建风采,特举办江陵县第二届“醉美江陵”摄影大赛,为江陵县“建县三十周年”献礼。诚邀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江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荆州市摄影家协会
江陵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江陵县文化馆(图书馆)
江陵县摄影家协会
征集主题:
本次大赛以“醉美江陵”2024油菜花摄影为主题,要求摄影作品取材于江陵,围绕江陵全域旅游资源,以油菜花为主要内容,包括江陵境内的水乡风光、人文景观、乡村民宿、休闲养生、研学旅游、绿色生态、全域绿色高质量产业发展等元素,充分展现江陵的油菜花胜景、自然之美、人文之美。
截稿时间:
2024年3月13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奖项设置:
图片类:优秀奖50名,稿酬各600元;入围奖50幅,稿酬各200元。
视频类:优秀奖10名,稿酬各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可按湖北省、荆州市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限于2023-2024年拍摄,围绕征集主题内容,取材于江陵县区域内,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2.作品规格要求
⑴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黑白、彩色不限。每位作者限投10幅(组),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拍摄设备不限。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须为1500像素,大小不超过1M。
⑵短视频作品:横竖屏不限(建议横屏),画面比例16:9,MP4格式,分辨率1080P,时长4分钟以内,彩色,字幕要求简体中文。
3.参赛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签名、LOGO等修饰。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裁剪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拟获奖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荆州市摄影家协会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及江陵文旅公众号、新江陵公众号与江陵摄影家协会微信群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获奖作品原数据文件,请作者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仅限RAW格式)和处理后的JPG格式(300ppi)原尺寸图片。视频作品要求提交无压缩剪辑版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没有特殊规定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自然年(从支付奖金时间开始计算),如需继续使用,主办方需重新和承办方进行协商。
7.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参赛者请务必将每幅作品文件名以“标题——姓名——简要描述(时间、地点、内容等)——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投稿邮箱:1227841762@qq.com
联系电话:4789997(杨芝芝)19186036406(胡雄)
第二届“醉美江陵”摄影作品展组委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