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推进文艺高质量发展”——清远市书法作品展征稿

发布时间:2024年2月4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36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唱响“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主旋律,落实“强基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力“百千万工程”,促进清远文艺工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质增效,清远市文明办、清远市文联决定举办清远市书法作品展活动。有关征集作品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清远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清远市户籍或在清远市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书法爱好者、市书协会员。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尺寸高不超180cm、宽不超96cm,统一竖式,中堂、条幅、对联、斗方、扇面等形式均可。篆刻作品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为四尺对开竖式。
2、创作内容是讴歌中国共产党丰功伟绩的经典诗词名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金句、党的二十大报告金句、广东文明网公益宣传标语等,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不能有错字漏字。
3、不鼓励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

四、评展和待遇

1、根据《清远市书法家协会作品评审暂行办法》组织评审创作水平和审读书写内容,评出优秀奖作品100件。获奖数视来稿数量、作品质量情况可增减若干名。
2、优秀作品装裱后,在清远中心城区展出。主承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推荐、刊发、展览、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非市协会员获奖,具备申请加入清远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4、本次展览将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抽查部分作者视频测试,经调查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公布取消获奖资格。

五、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免交参评费,落选作品不退稿,每位投稿作者限交1幅作品。
2、投稿作品全部不装裱,非市书协会员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草书、篆书作品附上释文。寄件封面注明“市书法展”。
3、收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12号青少年宫  
邮政编码:511800
收件人:江老师15018118714
截稿时间: 2024年3月15日(投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清远市书法家协会联系人:张柏健18029768196(微信同步)

六、其它事项

本启事的解释权归清远市书法家协会。凡送作品参评,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启事中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