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2月3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40

为充分展示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地近40多年来的发展建设成效,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为统领。

二、实施目标

本次摄影大赛的主题为“发现黔东南自然保护地之美”,旨在通过摄影作品展现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地内的自然风光、民族文化之美,让社会公众认识黔东南州内自然保护地,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三、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4月30日

(1)投稿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4月10日

(2)照片评比时间:2024年4月11日-21日

(3)大赛获奖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30日

2、参赛对象:

世界各地的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无任何限制(大赛评委、组委会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除外),凡参赛者均被视为认同并愿意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则。

3、参与方式:

网络征集数码摄影作品

4、参赛种类:人文类、风光类

5、参赛作品拍摄范围:

拍摄范围为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可以展示自然景观亦或是民族文化。

6、活动奖项设定: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黔东南州内相关景区门票1张+荣誉证书。

四、作品要求

1、参赛者根据主题进行创作并提交作品。主题可以是自然风光,也可以是民族风情以及人文情怀。

2、相机作品只可以适当的调整后发布参赛,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作品的原始数据(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的正式电子文件数据大图(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5MB),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含原始影像数据的正式电子大图的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由主办方按规定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3、本次大赛只收电子文件,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选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种族、宗教及身份歧视,诬蔑各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等内容;

(2)作品可以以黔东南州境内的自然保护地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以及人文情怀等为创作题材。作品须健康向上、画面清晰,艺术性与现实性相结合,作品必须未曾在其他国内国际、省内摄影比赛中获奖。

(3)作品可为胶片、数码摄影,数码摄影作品不得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Exif),不得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内容,并在投稿后保留原拍摄稿。

(4)参赛作品必须以作者实名投稿,不允许以虚假姓名、使用他人作品参展,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并向相关单位、社团通报,追回奖品、奖金、奖状。

(5)参赛作品初评入围后,需要参赛者提供原片。逾期未能提交原片或原片无法达到要求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终审资格。

(6)参赛作品资格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若参赛作品不能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六、作品提交

1、每名参赛者可以提交不同作品参与比赛,每名参赛者提交的作品总数不能超过10幅(组照按单幅计算)。

2、参赛作品数字文件大小不低于5M,作品需提供相关说明(即拍摄主题以及所取景的自然保护地名称)。

3、本次大赛一律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收取稿件,即参赛者将数码参赛作品发送至大赛专用电子邮箱 dajiaphoto@163.com,并以“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为参赛图片的文件名(如为组图,需在文件名后增加组图顺序编号)。

4、注意事项

请参赛者务必按照网络提示或参赛要求详细修改作品名。

七、版权说明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或团体组织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赛或一人参赛的参赛者拥有独立发表权。

2、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及州林业局相关的画册、正规出版物等宣传资料,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若需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出版物或媒体,将以口头方式与作者沟通,并按相关稿费标准另行支付稿酬。

4、参赛者如不认可或拒绝声明认可大赛规则及版权协定,将不具备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大赛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如大赛组织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结果由该参赛作品的提供者对大赛组织方承担。

5、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八、评审流程

本次大赛评审将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待投稿时间截止后,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省内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开展评审工作,并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1、参赛作品初评: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参赛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逐一筛选,符合要求的作品方可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2、网络投票:通过初评的作品需及时提交原片,评审委员会将对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EXIF)与参赛者提供的原片信息进行审核,若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EXIF)与参赛者提供的原片不符,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通过作品信息审查后,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大赛专用微信小程序对所有参赛作品作为候奖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打分(占总得分比25%)。

3、参赛作品终评:在进行网络投票同时,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审打分(占总得分比75%);待网络投票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和权重值完成所有参赛作品的分值统计、汇总,大赛组委会将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22幅作品作为最终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4、获奖作品公示:大赛组委会将通过人民网、天眼新闻、新华社、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州林业局官网、黔东南州林业局微信公众号(黔东南林业)等媒体平台发布评选出的最终获奖作品信息。

5、大赛评审最终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所有。

九、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地名录

保护地类型 保护地名称 级别 所在县市
 

 

 

 

 

 

 

 

 

 

自然保护区

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榕江县
贵州革东古生物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 剑河县
岑巩小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岑巩县
从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从江县
丹寨老冬寨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丹寨县
黄平上塘朱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黄平县
剑河百里阔叶林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剑河县
黎平太平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黎平县
麻江老蛇冲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麻江县
榕江月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榕江县
台江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 州级 台江县
从江岜沙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从江县
丹寨龙泉山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丹寨县
丹寨牛角山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丹寨县
丹寨山羊界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丹寨县
锦屏八河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锦屏县
锦屏圭K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锦屏县
黄平平溪大湾山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黄平县
施秉佛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 县级 施秉县
 

 

 

 

 

风景名胜区

㵲阳河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镇远县、黄平县、施秉县
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榕江县
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黎平县
岑巩龙鳌河风景名胜区 省级 岑巩县
丹寨龙泉山—岔河风景名胜区 省级 丹寨县
剑河风景名胜区 省级 剑河县
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风景名胜区 省级 锦屏县
雷山风景名胜区 省级 雷山县
从江风景名胜区 省级 从江县
镇远高过河风景名胜区 省级 镇远县
 

 

 

 

 

 

森林公园

贵州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雷山县
贵州黎平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黎平县
贵州台江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台江县
贵州舞阳湖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黄平县
贵州仰阿莎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剑河县
丹寨龙泉山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丹寨县
天柱将军坡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天柱县
锦屏春蕾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锦屏县
凯里石仙山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凯里市
凯里罗汉山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凯里市
麻江仙人桥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麻江县
地质公园 黔东南苗岭国家地质公园 国家级 剑河县、镇远县、台江县
 

湿地公园

从江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从江县
黎平八舟河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黎平县
台江翁你河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台江县

十、活动咨询

联系人:梁任刚 联系电话:0855-8406221   地址: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黔东南州林业局)

联系人:汪小姐 联系电话:18680830426

联系人:费帆 联系电话:18089083028/18108253083(大家影像)

联系人:杜开凤 联系电话:18798076220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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