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格暖心石城 遇‘建’美好缙云”—2023缙云城乡建设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0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56

沧桑巨变二十载,妙笔丹青著华章。“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以来,缙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城乡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品质进一步提高。为全方位、多角度展现缙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成果,用历史性影像记录缙云的城乡变迁,共富风貌。缙云县建设局和缙云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定格暖心石城 遇‘建’美好缙云”—2023缙云城乡建设摄影大赛,欢迎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个人或团体参加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缙云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细则

(一)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接受参赛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参赛者将参赛作品交至县建设局办公室。联系人:苏奕睿。联系电话:0578-3142801,邮箱:jyjianshe@163.com。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贴近实际、贴近城乡建设;
2.主题以反映缙云城乡建设发展变化成果的摄影作品,包括美丽县城建设、城市公园绿道景观、“四城一体”建设、暖心之城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共富风貌样板区建设,房地产业及建筑业发展、以及奋战在城乡建设一线的建设者奋斗姿态等,手机摄影、相机摄影、航拍作品均可;
3.参赛作品请注明“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附相关信息文档(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等),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量不得少于2M。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2幅,每组计1件。
 4.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5.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同意公开发表,所有参赛者参赛作品将被主办方出版或展示,并在县内公众场所展出。赛后,主办单位可将全部作品作为非商业性无偿使用。
 6.作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
 7.该活动不收参赛费,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留好底片。

三、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31日

四、奖项奖金设置

(一)相机组(含航拍):
特等奖1名:奖金为5000元
一等奖5名:奖金为2000元;
二等奖8名:奖金为1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为500元;
优秀奖 30名:奖金为200元;
特等奖、一至三等奖同时发放荣誉证书。
(二)手机摄影组:
一等奖3名:奖金为2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为1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为500元;
优秀奖 15名:奖金为200元;
一至三等奖同时发放荣誉证书。

五、实施方法

1、参赛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4年3月31日;
2、通过缙云各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刊登此次大赛通知;
3、对参赛作品隐匿作者姓名、进行编号后,由缙云县建设局、缙云摄影家协会组织评委会按作品号码进行评比,评选出入围作品,并将入围作品在掌上缙云发布网络投票链接,总得分=网络分*0.4+专家分*0.6,按得分排名确定获奖名单;
4、2024年4月30日后,在缙云各新闻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和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缙云摄影家协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