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发现合肥之美”图片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7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603

指导单位: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合肥日报传媒集团

支持单位:

合肥市摄影家协会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5:00。
将参赛作品(以拍摄内容+地点+时间+作者命名)及简介(100字以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83896511@qq.com,并将压缩包名称与邮件标题统一为“拍摄内容+姓名+联系方式”。

征稿范围

作品素材需取材于合肥市范围内,2023年新拍摄作品为佳。

作品记录合肥经济发展成就、自然地理景观和人文社会风貌,打造合肥影像微档案,展现合肥科创和人文辉映的都市山水新画卷。

作品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多角度拍摄去发现合肥之美,用镜头对准合肥春夏秋冬四季的不同景致,展示并分享合肥春之美景、夏之活力、秋之收获、冬之静谧,展现合肥生机盎然的发展之势。

作品创作时弘扬主旋律,紧扣时代主题,突出正能量,创意新颖,情感真挚,内容生动,感染力强。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幅,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5幅,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10幅,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0幅,奖金各200元
备注:以上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实际发放时主办方将为各奖项代缴税费。

参赛要求

1.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传播正能量。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剽窃、抄袭,不得植入广告,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作品内容要求突出主题,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画面干净、曝光准确、焦点清晰,色彩明亮,构图美观,视角开阔,具备一定的景深和层次。
3.作品须使用专业摄像器材拍摄,图片为横版、大景、彩色、JPG格式高清单幅图片,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5M。
4.参赛作品须是原创,参加过其他比赛并获得过优秀奖以上的作品,或在媒体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

作品运用

1.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大赛主办单位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图片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拥有参赛图片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保留图片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