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宪法宣传周摄影作品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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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 2023 年“宪法宣传周摄影作品大赛”,现面向社会征集法治摄影作品。获奖作品将用于普法宣传,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区法治文化作品比赛,现就线上作品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三、征集对象
市直各单位、企业、学校师生、广大居民等,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
四、作品要求
1.内容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市取得的成就、《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相关主题。
2.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创意、语言规范、形式活泼、制作精美,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积极追求真善美,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3.作品注重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传播法治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要求富有法治内涵,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法治文化底蕴和巴彦淖尔法治文化特色。
4.作品充分展示巴彦淖尔市法治建设的显著成就,可结合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以及青少年法治宣传等特色重点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摄影作品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作品可分为单幅和组照,彩色、黑白不限。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6张。参赛作品必须是数码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 800dpi,相机作品大小在5M以上,手机作品大小在2M以上,可以进行适度的后期处理,但不得改变原始图像的基本内容。每幅作品需附有简要的说明,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意图等。
本次征集作品均为电子版,摄影作品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ynesfxzx@126.com。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将由大赛评审委员会严格认真评审后,颁发获奖证书。
1.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出版且保证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2.作品中引用、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做到准确规范。
3.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以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方式进行公益性宣传使用,且不需另支付稿酬。
4.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作品展示
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通过“法治巴彦淖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六个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展播,优秀作品将向市级、自治区、中央有关新闻媒体积极推荐。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