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汕头市“美丽湿地”主题摄影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80
为扩大公众参与,深入推进绿美保护地行动,推动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充分展现汕头市湿地建设保护成效和优美的湿地自然风光,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举办汕头市“美丽湿地”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时间
征集内容
2023年11月30日
一、作品要求
(一)参加征集的摄影作品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符合主题的原创,单幅、组照均可。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与作品说明。
(二)参加征集的摄影作品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作品为JPEG格式,每幅尺寸不低于1800*1200像素(或大小在5MB以上)。每位作者提供作品不超过5张或3组(每组不超过4张)。
(三)参加征集的作品须遵循真实性原则,聚焦范围仅限在汕头市的湿地资源为主。作品须保持原貌,禁止合成、添加、加注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仅允许对摄影作品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构图等适当调整,并保留EXIF原始信息。
二、采风行动
主办方将在整个活动期间,选取合适的时间节点和湿地地点,组织实地采风行动,敬请持续关注。
三、评审程序
评选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保证摄影作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委会,经过初评和复评确定入选作品,并向社会公布。
四、入选作品
入选作品最多为60张(组),同一作者最多只能入选2张(组)。对创作者将发放证书和奖金(800元/人)。
五、征集方式
参选作品与《作品登记表》电子文件(见附件)请发至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邮箱(stszrzyjbhdk@163.com),参选作品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手机号码”。
六、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将根据需要展览、汇编成册或公益宣传,届时另行通知。
七、版权界定
(一)原创界定。参选作品在本次活动前不参加其他展览赛事,之前参加过各类摄影展览赛事且入选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参加者须保证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征集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加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二)所有权界定。所有被征集作品一律不退稿,参加者须自行备份原始作品。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包括举办展览、编辑画册、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并在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不再另行付酬,但保留作者署名权。
八、活动解释权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