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美丽临海.五水共治”摄影比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5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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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临海市山水之美,生态之美,彰显“美丽临海”和“五水共治”建设的成效,全面展示临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风貌,充分反映临海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弘扬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弘扬亲水、爱水、护水、惜水的绿色环保理念,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特举办“美丽临海﹒五水共治”摄影大赛。
临海市工投集团
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以集中展示临海市域范围内的江、河、湖、海、湿地等山水资源、自然风光、和谐生态环境和通过“治水”后的美丽水乡风貌。全面反映“美丽临海”和“五水共治”建设过程中的新变化、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反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风尚,实施“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建设美丽临海过程中的人、物、事以及治水后的新面貌,如一江两溪(灵江、始丰溪、永安溪)、灵湖、东湖、白沙湾海滨公园、牛头山水库、方溪水库、桃江十三渚、三江湿地等自然风光以及大田平原排涝工程、“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治水重点工程项目。
(以收到作品为准)
优秀奖80件,稿酬各人民币300元
等级奖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个人入选总数不超过3件。
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台州市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者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临海市范围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5.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6.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承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在非盈利的前提上有使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的用途公开展示、制作画册、制作纪念品、网络信息传播(如直播、公众号文章推送等信息传播)等权利,并不再支付报酬。
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1. 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
2. 投稿邮箱:1178329933@qq.com参赛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注明“美丽临海.五水共治”摄影大赛投稿)。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