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家在江宁”主题书法展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510
一、举办单位
①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注重文化内涵、情感表达和艺术表现,展示清新雅逸、质朴自然的艺术风貌。②书体:不限
③内容:与江宁相关的古今诗、词、联、文等,体裁不限。提倡自撰书写内容,亦可书写古今诗文。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因书写内容等而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
④规格:竖式,尺寸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138×68cm),提倡条幅和斗方。册页、手卷等形式不在此次征稿范围。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请投寄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①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②入展作品由承办单位装裱,并于展览后退还作者本人。
①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内容是否自撰、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须附释文。②请认真填写《“家在江宁”主题书法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③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评审。
投稿作品应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1.由南京市书协专家独立评审。2.评选出入展作品6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江宁区文化馆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宁区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11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本届展览拟定于2023年12月在江宁区文化馆举行。
收稿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168号江宁区文化馆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1895107786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2.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3.因人力所限,未入展作品一律不退稿。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6.本启事解释权归江宁区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