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时代·多彩延边·魅力龙井”征稿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5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66
主办单位
中共龙井市委、龙井市人民政府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延边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延边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龙井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龙井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龙井市摄影家协会
吉林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一、征集主题
二、征集时间
三、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二等奖2幅 稿酬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幅 稿酬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10幅 稿酬人民币300元
获奖者颁发奖杯(牌)和荣誉证书,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展作品稿酬由相关主办单位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征稿细则
3.作品必须取材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及龙井市行政区划内。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立即消入展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