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时代·多彩延边·魅力龙井”征稿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5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6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延边,传播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摄影文化需求的同时,推动延边文化、艺术、旅游融合发展,让延边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延边,特举办第四届延边国际摄影文化旅游周暨第九届延边国际摄影文化周,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延边州委宣传部

中共龙井市委、龙井市人民政府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延边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延边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中共龙井市委宣传部延边摄影家协会

龙井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龙井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龙井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延边州旅游集散中心延边美术馆

吉林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展览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31日
媒体支持
中国《民族画报》社、中国摄影报、《吉林画报》、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关东摄影网)、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长白山视界杂志、《艺术殿堂》、延边新闻网、延边摄影网等。

一、征集主题

举办“新时代·多彩延边·魅力龙井”摄影大赛,在活动开幕式上展出入展作品。进入延边2023—2024年新雪季,重点围绕“品冰醉海兰江,赏雪慕平岗”“冰雪奇幻季”等延边特色冰雪旅游产品为内容,对“吃住行游购娱” 进行全要素挖掘,助推打造延边冰雪旅游品牌。征集重点反映延边历史、自然风光、红色底蕴、民风民俗、特色景观、繁荣景象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100幅。以“魅力龙井”主题的摄影作品将在此次展览中作为单独板块展出,并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在媒体进行宣传。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

三、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100幅一等奖1幅        稿酬人民币6000元

二等奖2幅        稿酬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幅        稿酬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10幅       稿酬人民币300元

获奖者颁发奖杯(牌)和荣誉证书,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展作品稿酬由相关主办单位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征稿细则

1.征集延边地区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红色底蕴、民风民俗、特色景观、繁荣景象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其中含“魅力龙井”主题摄影作品。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近拍摄的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2.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限4-8幅组成。组照作品按一幅计算,每幅作品的文件名应标示如下:作者地区+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例:上海+刘**+177**+《晨曦》)。

3.作品必须取材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及龙井市行政区划内。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立即消入展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国内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六、投稿须知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20MB以内。投稿作品地址:31812871@qq.com。

七、联系须知

联系人:延边摄影家协会 张迎春联系电话:186433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