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726
一、大赛主题。
二、大赛时间。
三、大赛内容。
四、大赛奖励。
五、主办单位。
六、大赛支持。
2024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支持单位:广西民族摄影学会。
七、作品评选。
2024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摄影大赛结束后,由大赛主办单位聘请5名国家级、省级摄影家组成评委,对参赛摄影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评出获奖、优秀、入展摄影作品80幅(组),入展以上摄影作品,大赛举办单位可用于媒体、办展、户外、影视等公益宣传,举办单位不再另付稿酬,但署作者姓名(评委作品只参展不参评)。
八、征稿细则。
1、参赛摄影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舆论导向正确,符合大赛内容要求。
2、参赛摄影作品不允许对原始图像进行修饰、合成或调整,作品只可作色温、明亮度微调,不接受创意类摄影作品。
3、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组照4至6幅),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4、投稿须知。参赛摄影作品填写参赛表,将参赛作品打包,文件名:姓名+“风华四十·韵美瑶乡”+手机号,发到:810227493@qq.com邮箱。
5、参赛作品每幅作品不小于5MB(含5MB)、文件为JPG格式。
九、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调整或重组后评选(包括作品命题的更改)。
2、参赛者应保证其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对参赛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公益宣传。作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4、凡投稿参赛者视为已熟知并同意本参赛启事的所有内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大平瑶族乡建乡40周年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