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文明盘州·美好随行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0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69

为全面展示盘州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成效,引导广大群众传播新思想、营造新环境、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美丽家园,鼓励广大群众创作一批优秀短视频作品,用心讴歌光辉历程、用情展现人民奋斗、用镜头记录美好生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盘州·美好随行”短视频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盘州·美好随行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盘州市委宣传部中共盘州市委统战部

盘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承办单位:

盘州市委网信办

盘州市精神文明办

盘州市融媒体中心

盘州市网络人士联谊会

盘州市新媒体运营中心

三、参加范围

(一)全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二)在盘各社会组织,广大短视频爱好者,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

四、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征集短视频;
2024年6月中旬:组织初审;
2024年7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
2024年7月中旬:发获奖证书和奖励,组织优秀短视频集中展播活动。

五、作品内容

(一)文明实践类:以真实案例和感人故事,充分展示在推进文明创建、改善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市民生活方式变革等方面取得的可喜变化的微视频。
(二)文明培育类:记录“身边文明事儿”“暖心小事儿”,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感人瞬间、温暖场景、幸福笑脸等微视频、微故事、微宣讲、微动漫。
(三)文明创建类: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出行等方面的微视频。
(四)文明新风类:记录发生在身边的点滴文明,移风易俗、高价彩礼整治、家风家教、邻里和睦、乡风文明、淳朴民风等方面的微视频、微故事、微宣讲。
(五)文明礼仪类:文明礼仪知识、文明习惯、文明教养方面的快板、顺口溜、情景剧、小品、相声、微故事、微电影、Rap、山歌等。

六、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形式不限,时长5分钟以内,视频要求H264格式,画面横、竖屏不限,横屏视频画幅比例应为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竖屏比例为9:16,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码率>8MB;帧率大于25帧/秒。
(二)内容健康向上,较为完整,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能够引起受众共鸣。参赛作品未在网络上和各种新媒体平台传播过,个人或团队只能使用一个IP参与投稿,有多个视频选取最优参与。
(三)形式新颖,语言生动、有趣,画面播放清晰流畅,字幕和配图与画面和谐;短视频整体符合媒介传输特点,为大众所接受。
(四)参评作品应在盘州市内创作,突出盘州元素。参赛者应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参赛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同意盘州市精神文明办、盘州市融媒体中心对作品进行编辑处理及传播推介。

七、参赛方式

方式一:2024年6月15日前,投稿单位或个人将相关视频发邮箱pxwmb@126.com,注明:“参赛短视频”+《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方式二:将参赛作品拷贝到盘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一楼办公室(盘州路144号),联系人:耿远恒,联系电话:0858-3636556。

八、评选方式和奖励

(一)评审办法。2024年6月15日投稿截止后,主办方进行初选,初选入围后各参赛选手带话题(主题)在抖音平台上传播15日后,主办方聘请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视频制作质量、流量等进行综合考量,选出获奖作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26名短视频大赛获得者奖,颁发相应奖金及证书。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300元,另设10名“文明传播奖”颁发文明传播奖荣誉证书。

九、作品展播

获奖作品将在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上展播,市委宣传部协调网络大V、抖音达人广泛开展传播,并在户外大屏、窗口单位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推广。未获奖的作品,市精神文明办根据内容选取较好的参赛作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展播宣传。

十、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