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镜头里的兴安岭”迎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60周年短视频暨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9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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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6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借助摄影艺术平台,运用视频影像手段,展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传承弘扬拼搏、创业、务实、奉献的宝贵精神品质,不断提升兴安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和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主线,迎庆开发建设60周年为重点,展示大兴安岭开发建设成就、转型发展成果,旅游资源、自然风光和人文历史生活场景,为加快推动兴安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文化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地委宣传部、大兴安岭集团党委宣传部、地区文联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作品征集。
第二阶段:2024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组织评审并颁奖。
第三阶段:2024年7月至9月对入围作品进行线上线下同步集中展览展示。
四、参赛作品要求及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大兴安岭境内,作品内容要紧扣迎庆新中国成立75周年,大兴安岭开发建设60年,展示大兴安岭开发建设以来在改革开放、奋斗实践取得的重要成就。
2.参赛作品分为视频作品组、摄影作品自然风光组和摄影作品人文民俗组,其中,摄影作品自然风光组以展现大兴安岭独特秀美的自然风光等生态文明方面独特魅力的作品为主,摄影作品人文民俗组以反映时代发展变化、人间温暖生活、精神文明传承、难忘家乡味道等作品为主。
3.存在以下情况的投稿作品,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及所获荣誉:
(4)包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及本次活动规定的行为作品。
1.视频类投稿作品需为原创视频,实景拍摄、航拍、延时等均可,支持横、竖屏的MP4或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横屏)、1080*1920 (坚屏),帧速不低于25 帧/秒,时长5分钟以内。
2.摄影类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4MB,分辨率不低于3860*2160像素,单幅、组照(组照每组限4-8幅并附文字说明)、黑白、彩色皆可。
3.所有参赛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改变原始图像资料的大幅度技术处理,不得加边框、水印、签名等修饰。
1.每人限投5幅(条)作品,投稿时请按照作品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报送(信息不全,视同无效),集体统一报送的,请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参赛作品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投稿。联系人:郭莹莹,联系电话:18814577107,投稿邮箱:dxaldqwl@163.com。
五、作品评选及使用
视频作品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若干;
摄影作品自然风光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若干;
摄影作品人文民俗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若干。
2.此次活动将邀请省级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团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择优选取参赛作品在我区官方媒体平台和摄影作品展览中使用。同时,推选本次比赛中涌现的若干优秀摄影师,与我区官方媒体签约成为“特邀摄影师”。
3.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比赛主办方有权使用所有参赛作品,包括复制修改、展览、出版、对外宣传和在媒体上发表等,且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4.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全部要求并遵守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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