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佛堂杯“五水共治”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19

为进一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水秀浙江”为主题,以照片形式记录全市治水场景,展示江河湖泊的美丽蝶变,人水和谐的美好图景,彰显“五水共治”建设的成效,宣传弘扬亲水、爱水、护水、惜水的思想理念,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五水共治”建设的氛围,特举办佛堂杯“五水共治”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义乌市“五水共治”(河长制、生态廊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义乌市佛堂镇摄影家协会

征稿内容

集中展示义乌市域范围内的江、河、湖、湿地等山水资源、自然风光、和谐生态环境和通过“治水”后的美丽水乡风貌。全面反映“五水共治”建设过程中的新变化、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反映全民参与“五水共治”的新风尚,实施“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建设美丽义乌过程中的人、物、事以及治水后的新面貌。

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金质收藏1件,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3件,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铜质收藏6件,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优秀作品60件,稿酬人民币各300元。

  • 收藏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个人入选总数不超过2件。
  • 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 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者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须为2023年5月31日以后创作,且未经发表。

3.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义乌市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相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纪实类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5.每件参赛作品(短视频作品除外)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6.主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8.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9.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要求

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JPG/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大小一般不超过10M。

投稿方式

邮箱:873827330@qq. com

邮箱投稿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拍摄地”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邮件注明:佛堂杯“五水共治”摄影大赛投稿。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摄影比赛内容咨询:王老师 136768305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注:往届投稿作品不能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