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建设,深入实施“党的诞生地”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描绘新时代上海“人民城市”美好生活新图景,营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浓郁氛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松江区人民政府拟于9月共同主办“第十届上海市民艺术大展”。
主办单位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人文松江活动中心
艺术指导单位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展览日期
2024.9.26—2024.10.27
展览地点
云间会堂文化艺术中心
征 稿 要 求
2、书法作品若有章法拼贴,请自行托裱后进入终评,但无需装裱。
3、摄影作品统一为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图象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每人限交四幅(组)照片。
4、投稿通道开启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0:00,请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稿。
|
|
|
|
|
|
|
|
|
|
|
|
|
|
上海虹桥当代艺术馆(长宁区仙霞路650号208办公室) |
|
注:各项目作品原件交送请等待电话通知。
(六)作品评选相关事宜:
(1)本次大展以紧扣展览主题的作品优先。
(2)拟由本届大展组委会、著名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组成评委会。
(3)本次大展计划评出参展作品:
美术240幅,其中一等奖8幅,二等奖16幅,三等奖24幅,优秀奖32幅(获奖比例占参展作品的1/3)。
书法240幅,其中一等奖8幅,二等奖16幅,三等奖24幅,优秀奖32幅(获奖比例占参展作品的1/3)。
摄影180幅,其中一等奖6幅,二等奖12幅,三等奖18幅,优秀奖24幅(获奖比例占参展作品的1/3)。
(4)本次大展美术、书法、摄影各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组织者奖若干名。
(5)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6)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附件1:第十届上海市民艺术大展作品登记表
1715417905-附件2:第十届上海市民艺术大展作品登记表
姓名: | 职业(□内打√):
退休职工□ 职工□ 教师□ 公务员□ 学生□ 自由职业□ |
电话、手机: | ||
身份证号码: | 区: | 电子邮箱: | ||
题目(必填): | 尺寸(美术、书法必填):(不含外框)
高 cm X 宽 cm |
附件2:上海市红色资源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