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千年翘楚·家国江夏”江夏杯全国摄影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1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55

为全面展示武汉市江夏区优美的自然风光、优良的生态环境、悠久的历史文化以及近年来各行业蓬勃发展成就,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江夏,提升江夏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主办方特联合举办“千年翘楚·家国江夏”江夏杯全国摄影作品展(以下简称“江夏全国摄影作品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报社、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江夏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江夏区摄影家协会、长江画意影社
协办单位:武汉市摄影家协会、江夏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中国文艺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中新社图片网、中国报业网、未来网、新浪图片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人民号、新浪微博、头条号
征集推广平台:手机影像App、千途App

■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区划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振兴、发展成就、人民幸福生活,以及旅游新景观、新面貌、新气象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  征稿时间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1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摄影作品5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6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投稿细则

1.全国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要求是2023年1月1日后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区划内,并注明拍摄地点及时间。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承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主办方有权编辑拟入展作品。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进行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属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官方网站: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江夏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15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1MB以内。
征集推广平台:投稿者亦可在手机影像App、千途App中注册并参与投稿。

2.光盘、U盘投稿: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江夏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收(100007)投稿热线:010-65251661。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摄影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投稿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15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1M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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