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省第八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
发布时间:2024年5月6日 分类:书法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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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书法南雅奖是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广东书法艺术专业奖。经研究,定于2024年10月举办广东省第八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有关征稿与评奖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二、组织机构
由主办、协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南雅奖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东莞市长安图书馆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组建评奖工作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统筹组织评审工作。
三、展览安排
拟定于2024年10月在东莞市长安镇图书馆首展,之后适时举行作品集首发式、安排省内部分城市巡展。
四、评奖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评审理念,通过推出优秀人才和精品力作,不断提升南雅奖的专业性、示范性、引领性,引导书家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征稿要求
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工作、生活和学习满一年以上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积极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文体不限,提倡自撰,注意规范使用汉字,书写他人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相对完整。
1、书法部分:来稿长不超过2.4米,宽不超过0.68米(竖幅),不收横幅作品,凡条屏作品只展出两屏,不收装裱件和硬笔书法作品,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不少于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自行设计印屏并题签,印屏规格长不超过2.4米,宽不超过0.68米(竖幅)。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2024年8月。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凡非广东省书协会员的来稿每件作品须交参评费30元(省书协会员免收,请随附会员证复印件),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三件。
稿件连同“投稿登记表”一次寄出。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楷体写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作品书体。信封外面请注明“南雅奖”字样。
东莞市长安镇东门西路1号长安图书馆三楼饶宗颐美术馆广东省第八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组委会,邮编:523847,电话:(0769)81501515,收稿人:胡婧雯。
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转账均可(勿用柜员机)。备注栏写上:参评作者姓名(务必)。户名: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天阳支行,开户账号:44058401040003171。未交评审费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六、评审要求及奖项设置
(一)由广东省书协组织资深书法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评审,并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评审综合考量投稿作者的创作水平、职业道德、文化素养、艺术积累、创新意识、业界贡献和社会影响。
(二)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入展提名60件。从入展作品中评出“南雅奖”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5000元,铜奖奖金3000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
(三)本次作品将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将对全部获奖作者进行面试,入展或入展提名作者部分抽选参加面试。如经测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广东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书法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广东省书协会员资格。
(四)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由展览承办单位收藏。入展作品将获收藏费500元、赠作品集两本以资留念。已获金、银、铜奖的作品颁发奖金后不再另发收藏费。评选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将统一发布评审结果。
(五)本届展览获入展提名以上的作者具备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凡发现有代笔、抄袭、剽窃或一稿多投等违规现象,请将有关举报材料寄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二)主、承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等权利。
(三)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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