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艺与新时代同行” 宁波市第五届摄影艺术展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721
宁波市第五届摄影艺术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两创”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以明德引领风尚,讲好宁波故事,以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擦亮“在宁波,看见文明中国”城市品牌贡献摄影人的文艺力量。
组织机构
征稿对象
征稿时间
投稿方式
如一人投多个类别,请分别打包发送。
不按规定发送或命名的投稿作品视作无效。
征稿内容及规则
作品拍摄时段:单幅作品必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至少有一张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的。
1、纪录类(含长期关注):
(1)作品须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
(2)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
(3)长期关注单元:展示摄影师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讲述宁波人民共富路上的故事等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4)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提供其作品的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及作品描述、创作背景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取消其入选资格。
2、艺术类:
(1)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可以少量使用他人素材,但作品主体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创作。使用他人素材需注明,并确保拥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
1、实名制投稿。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件,单照、组照(组照4-12幅为1件),作品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2、本届展览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投稿照片统一为JPG格式,每幅照片长边在800-1200像素之间。
3、多媒体类作品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080P,视频格式为MP4,画幅比例不限。
4、本展览不接收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历届宁波市摄影艺术展中入选的摄影作品。
5、投稿作品须为投稿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6、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所有来稿作品在邮件发送途中造成损坏或者是无法送达的,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8、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9、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荣誉设置
纪录类(含长期关注):金奖3件,银奖4件,铜奖6件,入选40件;
艺术类:金奖2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30件;
商业类:金奖1件,银奖1件,铜奖2件,入选6件;
多媒体类:金奖1件,银奖1件,铜奖2件,入选6件。
2、评委推荐奖: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奖。
3、商业类: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
4、多媒体类:指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作品,为融合静态影像、动态影像并充分运用拍摄、动画、虚拟、音频、特效等多种手段而创作的影视视听作品。
特别说明
3、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承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主承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nbsyjxh@163.com,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宁波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5、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