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开展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和手工征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8日 分类:书法大赛摄影大赛美术大赛 浏览量:249

一、活动内容

(一)征文活动

1.文体不限,字数在800字以上,3000以内,语言流畅,内容真实感人,条理清晰,有一定的文学性和感染力。作品要求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2.版式要求,页面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正文行间距26-28磅。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字居中;副标题:楷体3号字居中;正文:仿宋体3号字,首行空格2字符。落款与正文空3行,注明作者基本信息: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指导教师等。

(二)书法活动

1.书法作品:本次活动接收软笔、硬笔类作品,提交参赛的作品每人每类不超过1幅。参赛作品纸张尺寸:软笔类作品为138×69厘米(即四尺整张);硬笔类作品为A4纸张左右大小。

2.参赛作者必须提供符合本次活动主题、主线规定题材的个人真实作品,不能为他人代笔(请他人代笔)或多人执笔完成,有规范的落款、钤印。

(三)绘画活动

1.绘画作品: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提交参赛的作品每人不超过1幅。参赛作品纸张尺寸:国画类作品分别为138×69厘米和68×68厘米(即四尺整张与四尺斗方);其他绘画类作品不小于4K。

2.参赛作品需使用专业书画纸张(宣纸、素描纸等),参赛作品禁止装裱。参赛作者必须提供符合本次活动主题、主线规定题材的个人真实作品,不能为他人代笔(请他人代笔)或多人执笔完成,国画作品需有规范的落款、钤印。

(四)摄影活动

1.作品体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6幅以内,提交参赛的作品每人不超过1件。并另附摄影作品名称、具体拍摄地点及照片简短文字说明。

2.照片需按照统一规格进行裁剪处理,一般为3:2、4:3、1:1、16:9等,长边一般为1000—2000像素,短边一般不少于1000像素。作品可进行裁剪和色彩处理,但不得在原始文件上进行局部图像的删减、增加或进行夸张性的色彩改变,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影响真实性判断的改动,否则视同无效作品处理。

(五)手工活动

1.作品要求大小适中便于展示,蜡染、扎染、面塑、剪纸、编织、刺绣等形式均可。并另附手工作品名称及简短文字说明。

2.根据制作工艺、创意等方面进行评选,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工艺奖等。

二、评审与奖励

(一)作品征集:

所有参赛作品于2024年4月28日前提交至兴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宗局)。联系人:曾敏,联系电话:15870376661,邮箱:449372926@qq.com

上交参赛作品按要求注明类别、主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XX参赛作品)、参赛人员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指导教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二)作品评选:

兴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业评委对征文、摄影、书法、绘画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手工作品评选入围给予一定的奖金鼓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颁奖仪式:

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将在五月宣传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征文、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奖项设置:

1.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活动宣传

(一)通过兴仁市各类媒体平台、各单位、乡镇(街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活动将设置宣传展板,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成果并将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并在兴仁市相关媒体和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进行收藏展示。展示民族团结进步的成果,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

兴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