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花香鸟语——第四届福建省花鸟画大展(横幅作品)征稿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7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536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福建省美协花鸟画艺委会
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书画院
厦门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王来文 陈 影
常务副主任:吕承坚 陈金华
副 主 任:王鹏飞 胡益通
秘 书 长:林永潮 陈 蓉
副秘书长:黄雪芳 朱卫新
委 员:
孙健青 邓伯元 汤琳南
张贤明 林任菁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四、展览日期:
2024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
五、展览地点:
厦门市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作品160件
七、参展要求:
1.具有本省身份证及在本省生活、工作、学习的年满18周岁的美术工作者均可参加。
2.为适应时代审美趋势,探索横幅式花鸟画创作,本次展览的作品统一为横幅作品。尺寸要求:作品长、宽均不超过2米。
3.作品创作时间: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展。
4.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省美协 ;邮编:350002,收件人:王强,联系电话:0591-83772765,信封备注:福建省花鸟画大展。邮寄照片请用邮政EMS和顺丰快递寄送。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5.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复评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原作收件时间:2024年 9月10 日— 16日,原作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龙山东路13号楼102室,邮编:361000,收件人:杨丽莹,联系电话:18050089943。
6.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取消其参展资格。
7.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破损,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作品待遇:
1.本次展览设入选作品160件。其中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其余为入选作品。获奖作品的具备加入省美协会员为一次条件,计1分,入选作品为半次条件,计0.5分。
2.画展将印制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1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4.画展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十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福建省美协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608,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72765。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联
2024年4月8日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花香鸟语——第四届福建省花鸟画大展
作品登记表
(为避免信息识别错误,表格严禁手写,请用电脑填写后打印,贴于作品照片背面,不接收手写该表格的作品)
姓 名
[以身份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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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请加书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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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 寸
[高×宽,单位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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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联系地址
[需注明省、市(县、区)及详细街道(路、小区)及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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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身份证号码 | |
是否新文艺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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