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们的和美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1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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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有力促进了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榜样标杆、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展现“三农”工作成效,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我们的和美乡村”天津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摄影大赛暨摄影展活动。
全市和全国各地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以及普通群众均可投稿参赛。
围绕北辰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刘快庄村、郝堡村、青光村、中河头村、庞咀村、丁平三片区)村容村貌、村民生活、乡村活动(如盛花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广泛开展作品创作。
1、征稿日期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2.评审评选。2024年11月30日前。 由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100幅(组)优秀摄影作品。
3.颁奖典礼。2024年12月中旬前。在天津美术馆举办摄影大赛颁奖典礼,同步举办为期一周的摄影展。
4.画册制作。2025年2月前。制作完成摄影画册(暂定1000 册)并向全市发布。
本次摄影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共100名。其中,一等奖作品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8名。
优秀奖88名(不区分专业摄影类和手机摄影类,择优入选)(奖品待定,颁发证书和奖杯)
本次摄影大赛暨摄影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和“五大振兴”,以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中确定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征稿内容,围绕乡村振兴带来的美好生活、农文旅相融合的乡村故事,突出乡村的传统魅力和发展成果。重点是“五个聚焦”:
1.聚焦乡村产业发展,抓住农业生产中的美好景象,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乡村旅游精品片区和精品线路建设发展,注重体现田园、果园、山林之间的劳作之美、嘻游之美、丰产之美。
2.聚焦乡村生态宜居和人居环境改善,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注重体现乡村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体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定格美丽山水、田园风光,展现乡村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
3.聚焦乡风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传承保护,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津沽大地落地生根,注重体现乡村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具有鲜明特色的民俗文化,展现农民文化活动场景,展现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4.聚焦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把握健全完善的治理体系,注重体现乡村和而不同、并然有序的生产和生活情况,充分展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平安村庄创建等工作成果。
5.聚焦乡村越发富裕富足的生活,展示劳动场景和科教兴农,注重展现农民群众用科技增收、用劳动致富的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同时,要聚焦驻村“第一书记”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建功立业先进事迹,注重展示乡村振兴中的人物魅力、人格力量。倡导广大参赛者在创作过程中把握“奠定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的总体要求,用有深度和创新性的采风记录,用富有情感的影像讲好乡村振兴大路上的精彩故事。
1. 参赛作品需符合确定的主题,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2. 仅接受照片投稿。投稿作品需为.jpeg 格式电子图像文件,原则上长边不大于12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请作者务必保存好原始文件,参展时需提交原始文件。
3. 可以使用相机或手机拍摄,其中相机摄影参加专业摄影类评选,手机拍摄参加手机摄影类评选。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得超过八张(视为一幅)。每位作者投稿的作品总计不得超过20幅。
4.所有入选作品将在摄影展上集中展示。接收历年来各类影展、影赛中的获奖作品,但不参加评奖。
5. 征集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可以将入选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入选参赛作品用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以及其他各类非商业宣传,并不再支付报酬。(二)投稿方式邮件名称及作品命名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在省市区-联系电话(命名中包含“-”)”。
投稿邮箱:bcqwhgmyb@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7611505272
(三)相关费用
本次摄影大赛暨摄影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展后制作的摄影画册不收取任何入编费用。
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要求。
活动主办单位保留本次摄影大赛暨摄影展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要求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