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

发布时间:2024年4月5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55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展示乌鲁木齐市书法篆刻艺术创作成果,激励广大书法爱好者弘扬传统、传承经典,进而推动乌鲁木齐市书法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决定举办“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乌鲁木齐书画院(乌鲁木齐市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14日

三、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1)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追求时代正大气象,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2)内容:古今诗词曲赋联文均可,亦可自撰。提倡书写以乌鲁木齐和天山南北人文风物为内容的作品。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

(3)规格:

书法类: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四尺整张(138cm×69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

篆刻类:篆刻作品设计粘贴在四尺对开(138cm×35cm)的竖式印屏上,印蜕6—8枚,至少两个以上边款,题签需本人书写。

(4)书体:不限

2、投稿类别及数量:

书法、篆刻均可投稿,每位作者限投1幅作品。

3、投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在乌鲁木齐市学习、工作、居住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作品名称、书体等。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认真填写《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投稿登记表》(征稿启示后附表格,请自行下载),连同作品释文、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并将《投稿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116335952@QQ.com。主办方收到《投稿登记表》电子版后,将会向投稿者邮箱反馈一个“微信群二维码”,请及时查收扫码入群,便于接收展览相关事宜。

5、书写材料:

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否则将视为无效稿件。

四、评审

1、本次展览由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评审。

2、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非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请勿一稿多投。

3、视作品情况评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评选出入展作品若干。

五、入展作者待遇

1、向入展、获奖者颁发证书。

2、乌鲁木齐市籍的入展者具备加入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5月15日截稿,(投稿时间为5月1日至15日)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收稿地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师范学院1号楼5楼书法实训室(邮件封面请注明:市书协“传承·自信”年展)

联系人:曾轶18690995301;丁毅136199157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1:00-17:00

八、其他事项

1、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抄袭等问题,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和单位、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2、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置权,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3、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因人力有限,入展作品展出后将退稿(由作者本人到承办方处领取;如需邮寄,邮费到付);未入展作品不予退稿。

5、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6、本启事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

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投稿登记表.docx

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4月2日

 

 

 

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展出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