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
发布时间:2024年4月5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553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乌鲁木齐书画院(乌鲁木齐市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14日
三、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1)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追求时代正大气象,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2)内容:古今诗词曲赋联文均可,亦可自撰。提倡书写以乌鲁木齐和天山南北人文风物为内容的作品。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
(3)规格:
书法类: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四尺整张(138cm×69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
篆刻类:篆刻作品设计粘贴在四尺对开(138cm×35cm)的竖式印屏上,印蜕6—8枚,至少两个以上边款,题签需本人书写。
(4)书体:不限
2、投稿类别及数量:
书法、篆刻均可投稿,每位作者限投1幅作品。
3、投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在乌鲁木齐市学习、工作、居住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作品名称、书体等。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认真填写《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投稿登记表》(征稿启示后附表格,请自行下载),连同作品释文、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并将《投稿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116335952@QQ.com。主办方收到《投稿登记表》电子版后,将会向投稿者邮箱反馈一个“微信群二维码”,请及时查收扫码入群,便于接收展览相关事宜。
5、书写材料:
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否则将视为无效稿件。
四、评审
1、本次展览由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评审。
2、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非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请勿一稿多投。
3、视作品情况评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评选出入展作品若干。
五、入展作者待遇
1、向入展、获奖者颁发证书。
2、乌鲁木齐市籍的入展者具备加入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5月15日截稿,(投稿时间为5月1日至15日)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收稿地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师范学院1号楼5楼书法实训室(邮件封面请注明:市书协“传承·自信”年展)
联系人:曾轶18690995301;丁毅136199157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1:00-17:00
八、其他事项
1、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抄袭等问题,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和单位、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2、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置权,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3、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因人力有限,入展作品展出后将退稿(由作者本人到承办方处领取;如需邮寄,邮费到付);未入展作品不予退稿。
5、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6、本启事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
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投稿登记表.docx
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4月2日
传承·自信——乌鲁木齐市第二届书法篆刻双年展展出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