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海门户·青春之城”全市摄影、短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4月5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82

为全面落实区十届三次党代会精神,锚定高质量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目标,展现椒江区撤市设区三十年的变化 ,现举办“江海门户·青春之城”全市摄影、短视频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

台州市椒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紧扣椒江区“江海门户·青春之城”主题,围绕椒江撤市设区30年来奋力建设现代化椒江,全面征集反映椒江民营经济、文化旅游、城建交通、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社会事业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摄影作品。作品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征稿,截止2024年7月1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奖项设置

1、摄影作品组:

一等奖1名,稿酬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3名,稿酬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6名,稿酬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90名,奖金各300元。

2、短视频组:

一等奖1名,稿酬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3名,稿酬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6名,稿酬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500元。

同时,本次大赛另征集与活动主题相契合的老照片,稿酬为每件人民币300元。

等级奖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台州市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选作品稿酬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向入选者支付。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投稿创作时间要求为近期(老照片除外)。

2.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椒江区,入围作品应向组委会提供拍摄地点。

3.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4.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摄影作品要求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图片大小不低于2M。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组照需按要求编号,以8幅为例,以“8-1”“8-2”的方式注明组照顺序。图片上不能有作者姓名等信息。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谢绝创意类作品。

5.短视频要求MP4视频标准格式,横竖屏均可,参赛作品的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竖屏或者横屏),要求画质清晰、色彩自然、声音清楚,镜头运用流畅、故事情节完整。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之内。没有明显的背景噪音和杂乱画面,可配背景音乐、画外音、解说词。

6.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7.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摄影作品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七、投稿须知

作品及报名表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指定收稿邮箱。文件标题请注明:作品名+拍摄地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收稿邮箱:349713824@qq.com

联系人:陶丽娜    电话:1339692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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