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们的和美乡村”—天津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4月5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79

 
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有力促进了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榜样标杆、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展现“三农”工作成效,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我们的和美乡村”天津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摄影大赛暨摄影展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天津市文化旅游摄影协会

天津市新闻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

天津市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支持单位:

天津美术馆

二、大赛主题

“我们的和美乡村”———天津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摄影大赛

三、参赛范围

全市和全国各地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以及普通群众均可投稿参赛。

四、拍摄范围

天津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附名单)

五、活动安排

此次大赛活动时间自2024年3月下旬至2024年10月31日截止。总体分为5个阶段:1. 活动启动:2024年3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启动仪式,并在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文化旅游摄影协会、天津市新闻摄影学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微博平台等进行公布。

2.活动开展: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参赛者完成作品创作,通过投稿系统完成投稿。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适时举办集中采风等相关活动。

3.评审评选:2024年11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100幅(组)优秀摄影作品。

4.颁奖典礼:2024年12月中旬前。在天津美术馆举办摄影大赛颁奖典礼,同步举办为期一周的摄影展。

六、内容要求

本次摄影大赛暨摄影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和“五大振兴”,以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中确定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征稿内容,围绕乡村振兴带来的美好生活、农文旅相融合的乡村故事,突出乡村的传统魅力和发展成果。重点是“五个聚焦”:1.聚焦乡村产业发展,抓住农业生产中的美好景象,突出-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乡村旅游精品片区和精品线路建设发展,注重体现田园、果园、山林之间的劳作之美、嘻游之美、

丰产之美。

2.聚焦乡村生态宜居和人居环境改善,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注重体现乡村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体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定格美丽山水、田园风光,展现乡村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

3.聚焦乡风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传承保护,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津沽大地落地生根,注重体现乡村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具有鲜明特色的民俗文化,展现农民文化活动场景,展现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4.聚焦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把握健全完善的治理体系,注重体现乡村和而不同、并然有序的生产和生活情况,充分展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平安村庄创建等工作成果。

5.聚焦乡村越发富裕富足的生活,展示劳动场景和科教兴农,注重展现农民群众用科技增收、用劳动致富的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同时,要聚焦驻村“第一书记”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建功立业先进事迹,注重展示乡村振兴中的人物魅力、人格力量。

倡导广大参赛者在创作过程中把握“奠定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的总体要求,用有深度和创新性的采风记录,用富有情感的影像讲好乡村振兴大路上的精彩故事。

七、投稿须知

(一)作品要求1. 参赛作品需符合确定的主题,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2. 仅接受照片投稿。投稿作品需为.jpeg 格式电子图像文件,原则上长边不大于 12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请作者务必保存好原始文件,参展时需提交原始文件。

3. 可以使用相机或手机拍摄,其中相机摄影参加专业摄影类评选,手机拍摄参加手机摄影类评选。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得超过八张(视为一幅)。每位作者投稿的作品总计不得超过20幅。

4. 参赛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所有入选作品将在摄影展上集中展示。接收历年来各类影展、影赛中的获奖作品,但不参加评奖。

6. 征集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可以将入选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入选参赛作品用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以及其他各类非商业宣传,并不再支付报酬。

(二)投稿方式

1.相机拍摄作品投稿方式:

邮件投稿。邮件名称及电子图像文件命名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在省市区-联系电话(命名中包含“-”)”。投稿邮箱:tjxczx2024@126.com

2.手机拍摄作品投稿方式:

添加客服微信,备注:乡村振兴投稿(微信号:tjwenlvshexie或扫以下二维码),将作品及文字发送至客服微信。

 

 

3.联系电话:

姜   和 15522508232

方君章 13902008801

(三)相关费用

本次摄影大赛暨摄影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展后制作的摄影画册不收取任何入编费用。

(四)作品展示及使用

入选作品的作者需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通过投稿系统提交作品原始电子文件,用于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不按要求提交者视为弃权。

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要求。

活动主办单位保留本次摄影大赛暨摄影展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要求的权力

八、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共100名。其中,一等奖作品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8名。一等奖2名(分为专业摄影类1名、手机摄影类1名)

二等奖4名(分为专业摄影类2名、手机摄影类2名)

三等奖6名(分为专业摄影类3名、手机摄影类3名)

优秀奖88名(不区分专业摄影类和手机摄影类,择优入选)

(奖品待定,颁发证书和奖杯)

九、天津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名单

1.滨海新区古林街工农村2.西青区杨柳青镇白滩寺村

3.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

4.武清区南蔡村镇粜粮务村

5.武清区河北屯镇李大人庄村

6.宝坻区黄庄镇小辛码头村、李宦庄村(组团打造)

7.静海区台头镇北二堡村

8.宁河区宁河镇杨泗村、谷庄村(组团打造)

9.蓟州区穿芳峪镇小穿芳峪村

10.蓟州区上仓镇程家庄村

11.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李自沽村

12.滨海新区太平镇窦庄子村

13.滨海新区海滨街道联盟村

14.东丽区华明街道胡张庄村

15.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

16.西青区辛口镇大沙沃村

17.津南区八里台镇西小站村

18.津南区小站镇操场河村

19.津南区小站镇迎新村

20.津南区北闸口镇前进村、月桥村(组团打造)

21.北辰区青光镇青光村

22.北辰区双口镇郝堡村

23.武清区高村镇田户村

24.武清区下伍旗镇红寺村

25.武清区大孟庄镇后幼庄村

26.武清区梅厂镇南任庄村

27.武清区泗村店镇齐庄村

28.宝坻区牛家牌镇赵家湾村

29.宝坻区八门城镇欢喜庄村

30.宝坻区大口屯镇西刘举人村

31.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

32.宝坻区林亭口镇白毛庄村

33.静海区陈官屯镇吕官屯村

34.静海区唐官屯镇良辛庄村

35.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

36.宁河区岳龙镇小闫村

37.宁河区廉庄镇木头窝村

38.宁河区丰台镇岳秀村

39.蓟州区下营镇郭家沟村、团山子村、青山岭村、刘庄子村(组团打造)

40.蓟州区穿芳峪镇东水厂村

41.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荣山村

42.蓟州区马伸桥镇西葛岑村

43.蓟州区出头岭镇官场村

44.蓟州区穿芳峪镇毛家峪村

45.蓟州区东施古镇韩家筏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