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二十一届天津市摄影艺术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50
天津市摄影艺术展览是天津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最具规模、最重要的一项品牌展览,已成功举办20届,展出佳作数千幅,为推动我市摄影艺术事业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届展览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聚焦天津各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生动实践和发展成果,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
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凡户籍在天津或在天津生活、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报送作品。
主办: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馆
截稿时间:2024年7月15日
投稿邮箱:tpa23395952@vip.163.com
一、征稿规则:
报送作品应为2022年1月以后创作的作品,专题(长期关注单元)、组照有两幅符合创作时间规定即可。谢绝曾在中国摄协、天津摄协主办的全国、全市性展赛中获奖的作品。
二、类别设置及释义:
本届影展分为社会与生活类、自然与生态类、艺术与创意类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均含有“多媒体”(动态影像)作品。
1.社会与生活类:以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与事件以及生活方式为表现主体的摄影作品,尤其是反应天津城市文化,社会发展中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人文纪实作品。此类作品必须提供文字说明,包含拍摄时间、地点及对所拍摄内容的描述。
报送作品单幅、组照、多媒体均可,组照每件限6—12幅。
此类别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摄影师长期关注某一题材,用照片讲述天津故事。本单元拍摄时间至少跨越3个年度,每个单元须有两幅以上为2022年1月以后创作。每个单元照片数量限20—30幅。
2.自然与生态类:以自然景观及动植物(包括自然风光、城乡景观、地理地质、鸟兽昆虫等)为表现主体的作品,此类作品须标明拍摄时间、地点。
报送作品单幅、组照、多媒体均可,组照每件限6—12幅。
3.艺术与创意类:以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张扬艺术个性为主的摄影作品,手法不限,题材不限,尤其倡导独具一格的后期创意、观念影像、商业人像、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等。
报送作品单幅、组照、多媒体均可,组照每件限6—12幅。
注:每个类别均可报送“多媒体”作品,与相对应的摄影(静态)作品一同参评。
多媒体作品:应为融合静态影像、动态影像、音频、特效等多种手段而创作的视听作品。每部作品要求: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短边不低于1080像素,画幅比例不限,MP4文件格式。
三、奖项设置:
1.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200件, 其中金、银、铜奖共60件,优秀奖作品60件,入选作品80件,具体如下:
2.组织工作奖:对于认真组织参展、踊跃投送作品,获奖、入选成绩突出的摄影组织或团体授予“第二十一届天津市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
欢迎各摄影团体、摄影组织集体报送。
3.所有入展作品将视为加入天津市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可计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
四、投稿须知:
1.投稿者应实名投稿,并保证其为报送作品的实际作者。
2.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2件(注:每幅/组(部)作品为“1件”)。
3.报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4.电子文件报送,文件格式要求为最高品质的jpg,单幅文件量须在5MB以上。每件作品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
5.每件作品命名方式:
单幅:“作者姓名+类别+作品题目”并附简要作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要点,作品说明用TXT或Word文本格式,说明文件题目须与照片题目相同。
组照:每组照片注明顺序,说明文档内应包含每组作品总说明(200字以内)和每幅照片的分说明(200字以内)。作品说明文件名要和组照文件夹文件名一致,放在本组照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作者姓名+类别+作品题目+本组共几张照片”。
6.作者将报送的所有作品(含图片说明)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内含报送类别文件夹。发到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方式: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7.为避免重复投稿造成的数据混乱,切勿重复投稿。
8.报送的作品不得添加任何装饰和水印标识。
9.对初评入围需要鉴定的作品,电话通知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逾期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原始文件指拍摄工具直接导出,未经任何软件制作,包含全部完整的拍摄工具数据内容的文件。
五、特别说明:
1.凡投送社会与生活类、自然与生态类的作品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拉伸、合成,只允许对影调和色彩、反差、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和润饰,彩色可以整体转黑白(含单色),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作品。社会与生活类作品不接受由拍摄工具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图像。
2.艺术与创意类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3.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4.参展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评选结果将在天津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
6.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天津摄协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另付稿酬。
7.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8.凡报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展览的各项规则约束。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10.投稿咨询:于斌 电话:23395952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2024年3月26日
注:作品命名及报送图文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