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十二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47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4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精神,定于2024年9月下旬至2024年12月底举办2024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为做好本次展览作品征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24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二、展览时间
2024年9月下旬至2024年12月底
三、展览地点
广西美术馆
四、展出规模
入选作品数量上限为200件,在入选展览作品中,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书法作品。
五、作品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参展范围
参展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二)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
书体要求:楷书、隶书、篆书,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高248cm,宽129 cm)以内,一律为竖式。提倡以艺术水准为重要参考标准,艺术与尺寸得宜,中小字作品并非尺幅越大越好。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作品。
2.篆刻作品。
篆刻统一投印屏,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一律竖式。篆刻印蜕8枚(含2方临摹作品,以古代经典为宜),边款不少于3枚。
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请勿装裱,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3.刻字作品。
刻字作品以木质为主,亦可选用其他材质。作品要求自书自刻,作品单边长度介于35至100cm之间。每位作者限投一件刻字作品。先交作品高清图片和投稿登记表,初评以文件夹形式6月30日前打包发送到广西书法家协会邮箱:lujuan0917@126.com。通过初评后,按广西书协通知再寄刻字作品原作以及书法作品(四尺整张以内,形式、书体不限)进入终评。
(三)作品申报与评选
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作者可同时投多种书体作品,但每种书体作品限投稿 1件,篆刻、刻字作品限投稿1件。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200件,每位作者可有多种书体作品入展,但每种书体作品限1件、篆刻、刻字作品限1件。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从入展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每位作者限1件。
每位作者向本市书法家协会寄送稿件原作(投稿地址详见附件4),各市书法家协会按指标遴选推荐作品,报送书法工作部参加自治区评审。区直单位、公安系统和部队作者直接向书法工作部寄送稿件原作,由书法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审。
(四)送件事项
参评作品按统一格式填写投稿登记表、作品清单(清单只针对各市书协统一送件时交付,区直个人送件无需填写清单,只需提交一份投稿登记表),标签和作品清单请在征稿启事下方下载。为了便于参展作品的评选和退件,作品标签请务必逐项正确填写清楚。还应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属于摘抄的亦须标注出处,摘抄请保持内容相对完整,提倡自作诗文创作,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五)征稿日期
各市书协报送日期截止2024年7月30日。
六、各市书协送件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邮编:530023
收件人:陆 娟18775354400
七、展览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评选监审委员会由书法领域专家、展览组委会成员等组成。
八、其它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各级展览组织机构和参展作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
2.入展作者可作为广西书协入会条件。
3.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4.凡以往届入展作品投稿、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5.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
6.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要求。
其他相关展览信息可登录广西书法家协会官网查看。未尽事宜,由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书法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0771-5624176。
附件1.第十二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选送件数指标分配
2.第十二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标签
3.第十二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推荐作品清单
4.第十二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各市联系人及收件地址
广西书法家协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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