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第十届丽水油画双年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543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提升丽水油画创作群体实力,繁荣丽水美术事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丽水油画双年展”,欢迎美术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

      定于2024年10月在丽水市美术馆展出(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征稿范围

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会员及美术爱好者

四、展览形式

1、展览作品由入选和获奖作品组成,总数120件;
2、评选优秀奖10人,(每人奖金:1000元),组织奖若干。

五、参展要求

(一)创作时间:2022年10月至2024年8月期间完成的作品(第九届丽水油画双年展之后)。
(二)作品材质为布面油画,最大尺幅长、宽不超过200cm(含外框),最小不小于60cmx60cm(内框),入选作品收件
时间另行通知。
(三)作品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丽水之赞”光荣赋予地,革命老区根据地。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力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鼓励主题性创作。
(四)投稿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每位作者可投5件。请将作品高清图片(图片文件名注明地区、作者、作品名称、尺寸电话)发至邮箱654462490@qq.com。
(五)截稿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24时止。

六、作品评选

     评审工作分初评(电子图片审核方式)、终评两个阶段进行,由展览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最终结果报监审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二)主办单位对本次展览作品有展览、出版、研究、摄像及宣传权,用于宣传等公益活动,不另计稿酬。
(三)入展作品将汇编《第十届丽水油画双年展作品集》(暂名),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两册。
(四)入选本次展览作者具备加入丽水市美协资格,望各县(市、区)美协积极配合,做好发动、宣传、组织和集体送件工作。根据各县(市、区)入展获奖情况,设组织奖若干。联系人:单老师13857075510
黄老师1515781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