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宗水源·大美青海”短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291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中共青海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活动时间
作品内容
2.围绕青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和“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全面展示新时代青海的发展潜力、发展机遇和发展活力,广泛宣传新时代新青海的优秀作品。
3.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打造共有精神家园,培育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品牌,展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推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青海样板”的优秀作品。
4.紧扣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0周年、“两弹一星”精神提出2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反映新时代新风貌、新担当新作为的优秀作品。
5.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录时代风貌、讴歌时代变迁,展现全省创建成果及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展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风景之美,移风易俗、文明进步的人文之美,记录青海人民不懈努力的奋斗历程,激发全社会共同追梦筑梦精神动力的优秀作品。
(二)系列短片作品
1.挖掘乡村旅游重点村、最美乡村、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资源,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2.从喇家遗址、德令哈外星人遗址、血渭一号墓等考古工程和项目,省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地取景取材,讲好中华文明起源和文化传承故事。
3.从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营养,广泛取材,表现日新月异的新景点、新景象和新故事。
4.从陶器、青铜器、甲骨文等文物中找故事,让文物说话,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内涵和当代价值。
5.讲好长城文化、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和青海“五个文化”等故事,以及蕴含在其中的家国情怀与奋斗精神,助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6.围绕城市特色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书吧等公共文化空间和知识场所,以及城市漫步线路讲好城市文明故事。
7.为国家A级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景点景区,冰雪湖海等自然景观量身定制故事,表现新时代生态文明之美和人民生活之美。
作品形式
参与对象
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2024年3月底至7月初。
(四)奖项设置:本届大赛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和若干专项奖,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予以资金扶持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入选省广电局作品储备库和省委网信办“视觉青海”栏目,在省内主流新媒体平台择优展播,并在中宣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相关扶持项目及评奖活动中,优先推优、申报。对在活动举办过程中组织得力、参评作品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作品要求
(二)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画质清晰(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格式接受MP4、MOV、AVI等常见格式。
(三)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四)可报送多语种作品,对白、旁白、解说等须添加中文简体字幕,汉字使用应规范、准确。
作品报送方式
方式二:邮寄报送。将参赛作品及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报名材料原件(签字仅限个人或团队作品报送)以移动硬盘或U盘存储,递送或邮寄至活动官方指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编:810008,收件人:温欣,电话:18797393942。
主办方收到的所有参评材料,不再寄回报送机构、团体或个人。
参赛须知
(三)参赛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主办方在作品评选时将以报名表中版权所属机构/团队/个人为准进行证书印发,因报名信息不准确导致的证书印刷错误,主办方将不再补发证书。
(四)以团队形式参赛的,作者限5人以内。团队作品应指定一名主创成员报名,不得重复报送。
(五)参赛作品须为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间创作的短视频,已报名参加过往届短视频大赛的作品不再报名参赛。
(六)参评方同意授权主办方以非盈利目的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并保留对作品后期技术处理权利。
(七)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凡参赛者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八)活动最终解释权及活动期间参与作品播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