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大好河山”美丽河北摄影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4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68
河北省地处华北,内守京津,外环渤海,是全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河北各市文联、摄影家协会
征集内容:
征集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3月至6月5日
第二阶段:2024年6月至9月5日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10件,摄影作品限单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河北省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作品要求主要为2021年以来拍摄完成。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入选摄影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入选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包括但不限于)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严格评审。分初评和复评。
投稿方式:
来源:河北省摄影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