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古迹新貌·非遗传承”运河摄影(短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4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292

杭州市拱墅区坐落在京杭大运河的最南端,这条古老的运河见证了杭州乃至整个中国历史的变迁。它不仅是中国古代交通的重要通道,更承担着运输、灌溉等多种功能,对杭州的农业生产和城市生活起了重要作用。这些运河水道是杭州的“城之命脉”,孕育滋养了杭州城市千年发展。2024年是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1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挖掘运河文化内涵,以摄影为媒介,充分展示拱墅区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助力旅游经济和社会发展,特举办“古迹新貌·非遗传承”运河摄影大赛。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单位

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拱墅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塘街道

承办单位

浙大城市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拱墅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拱宸桥街道

小河街道

二、征集内容

作品须反映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区划内历史名胜古迹的旧貌新姿,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鼓励参赛者们通过独特视角,生动展示拱墅区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传承,倡导表现形式和艺术风格多样化,有创新、有创意。可运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文物建筑与人的关系、现代科技与传统非遗的完美结合等,力求历史文化与现代艺术交相辉映,表现历史内涵和人文风采。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四、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选作品共计100幅(组),其中摄影作品80件,短视频作品20件,稿酬各300元/幅(组)。个人入选作品总数一般不超过3件,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者支付,个人所得税由入选者自行缴纳。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
2.作品须取材于拱墅区行政区划境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作品要求摄影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每组计1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大小不超过5M。

短视频作品:不限类型、风格,不限器材、手法。时长30秒至3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MP4格式,16:9画幅,分辨率不低于1080p。

4.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投稿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作品说明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邮件注明“古迹新貌·非遗传承”运河摄影大赛投稿。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5.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公布入选名单。

6.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11.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2.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七、投稿及联系方式

投稿作品发送至邮箱:hzgssx@qq.com(邮件发送时请注明“古迹新貌·非遗传承”运河摄影大赛投稿)联系人:廖老师 150581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