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徐偃王文化历史公园设计大赛(第一轮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 分类:设计大赛 浏览量:423

竞赛主题

山海情—舟山徐偃王文化历史公园设计大赛 

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委会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承办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支持媒体:

《规划师》杂志

浙江6频道

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竞赛愿景

本次竞赛旨在构建以山林景观为基础,融山海文化、历史人文、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山地休闲公园。设计需要保护“山、海、岛、城”的景观格局,彰显舟山文化气质,梳理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培育城市公共环境艺术、打造城市文化活动与景观风貌感知系统,将人之印迹与自然之印迹相融合,体现“城市与自然相融合”的风貌特质。本次竞赛要求参赛者围绕鼓吹山区域的历史人文,在鼓吹山区域中的红线范围内,以多元化角度提出符合设计理念的设计。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鼓吹山的文化资源、已有建筑语言、地方城市特色等条件。本次竞赛邀请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与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等专业学生参与。 

竞赛背景

竞赛地点位于中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功能区。舟山是国务院批准的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舟山群岛新区,营造“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山海兼胜、人海和谐”的氛围,打造有机开放的共享之城、生态文明的绿色之市、以人为本的和谐之市。浙江省委和省政府近年来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努力推动浙江向区域协调发展稳步前行。时值舟山群岛国家新区设立10周年,舟山新城管委会组建20周年,深化山海协作,推进共同富裕,探索山区海岛发展的新路线,即是本次竞赛发起的政策背景。 

场地信息

项目地点位于舟山本岛中部、新城大道北侧,东西快速路南侧鼓吹山山体区域。本项目现状山体已有部分道路进行了简单的夯实处理,场地周边有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儿童公园、庙宇等。场地北侧临东西快速路,南侧临新城大道,周边部分区域都处于待建设状态(场地具体信息见附件)。竞赛要求在鼓吹山红线内任选一块场地,自定义尺寸。允许将选择地块上的已有建筑拆除,创建一个虚拟地块阐述设计理念,或在该范围内进行有限度地拆除,但需要尊重原始地形地貌。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SDbjOlpSqtRZUEFLZlGYw 提取码:x3qr

竞赛要求

赛道分组
1.景观规划设计组:按照大场景文化叙事,完成空间主题策划、场地景观规划等内容。不能少于100 hm2(详见附件山体红线范围,大约为120 hm2)。
2.建筑环境设计组:包括场地内景观、共富风貌驿站、景观设施、公共艺术等空间设计。不能多于5000 m2(范围定在附件中蓝色范围内,自选地块)。参赛对象

此次竞赛为开放赛,全国高校学生均可参加。参赛队以小组形式报名参加,小组人数不得超过4人(含4人)。鼓励跨专业合作参赛,每组团队只能提交1份作品。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小组,每组邀请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

 

报名/提交地址及要求

1.设计方案排布于一张纵向A0图版上(高1189 mm,宽841 mm),JPG格式,分辨率300 dpi,文件大小限80 M之内。

2.图版应包含充分表达设计构思的设计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以及作者认为必要的其他分析图纸;具体表达方式不限。

3.图版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作者、指导教师及学校信息的内容。方案提交时请将报名信息表格(见附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zsxyw2024@163.com,方案及文件命名方式为“舟山竞赛+组别+作品名称+第一参赛者+学校名”。收到邮件回执后,视为报名成功。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aIFe8p6X23LTYKOXxmbLw

提取码:gxpr

 

提交截止日期

2024年6月30日 23:59

 

参赛费用

免费

 

奖项设定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入围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金各4000元,二等奖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奖金各1000元。

其他要求

参赛注意事项:
1.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如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
2.作品必须为原创,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所有作者签名确认方可投稿。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剽窃、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行为,参赛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及组委会无关,并且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必须是赛程内创作、未公开发表的,大赛不接受其他国家级或国际级赛事已经获奖的作品;
4.以上问题主办单位接到实名举报,有抄袭、侵权或其他不当行为证据后,将取消入围资格;若为获奖作品,则追回颁发的获奖证书,并进行媒体公告。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大赛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主办方对大赛提交的作品,有进行学术交流、商展、宣传、使用推广、产业转化代理等权利;
6.获奖作品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赛事主办方拥有作品版权;
7.大赛主办方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 

大赛咨询:

李老师15375543915

韩老师15990057971

邮箱:zsxyw2024@163.com(邮件命名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