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中共泉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泉州市书法家协会
泉州市美术家协会
泉州晚报社书画研究院
二、征集对象
三、征集时间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篆刻须附释文。
2.美术作品:中国画(工笔、写意)、油画、版画、水粉画、素描、漫画、剪纸等均可。
3.每位作者最多投稿3幅,不接受联合投稿,所有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中性笔正楷写明作品名称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作品内容要围绕活动主题,具有鲜明时代特点,主要反映党领导下的残疾人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残疾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展现新时代残疾人美好生活,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
书法、美术作品可为横、竖幅。书法、中国画尺寸规格均不得大于四尺整张(68cm×138cm)、不小于四开(40cm×60cm),其他不限。
1.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创作,不得剽窃他人或请人代笔,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作者投稿后视为已确认并同意将作品提供给组织方无偿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若发生侵权的,由此发生的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权、发行权等权利。本次征集评展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接受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活动结束后,全部参展作品交还作者本人(已经销售的作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