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五届宁波市书法篆刻大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2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689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也是宁波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宁波书法事业发展。经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宣传部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五届宁波市书法篆刻大展”。现向全市公开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宁波市书法家协会宁波美术馆

宁波市北仑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办事处

执行承办:宁波市北仑区书法家协会

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工作、生活在宁波市内的书法、篆刻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投稿。

征稿要求

1、内容(1)以“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反映宁波历史文脉、城市魅力、发展成就,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2)以北仑开发建设40周年为主题,展现北仑开发建设历程,唱响时代主旋律、凝聚奋进正能量。2、规格

(1)书法作品: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直幅竖不超过180厘米,横不超过97厘米;册页不超过12页,长、宽不超过40厘米;手卷高不超过40厘米,长度不超过200厘米。不接收在纸、绢之外的其他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2)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以上,并附4个以上边款,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规格为四尺竖对开。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3、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

4、每人限投一件作品,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负责。

6、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7、非宁波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宁波市书法家协会条件,入选作者可视为加入宁波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5月15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为准。

收稿方式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月湖公园蒋宅(宁波印社)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7334004

评选和展览

1、征稿截止后,由主办方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出入展作品250件,其中优秀奖作品10件、优秀奖提名作品15件
2、评审结果在宁波市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取消入展、优秀资格,代笔者还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3、本展览拟定于2024年7月在宁波美术馆举行,印制《第五届宁波市书法篆刻大展作品集》。
4、主办方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入展、入选证书。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优秀奖作品奖金每人5000元,优秀奖提名作品奖金每人2000元,奖金金额均为税前。

其他事项

1、本展征稿启事可在宁波市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宁波市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