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崇左市“共赴春天之约 共享园林城市”园林主题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3月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37

大赛主题:

共赴春天之约,共享园林城市。

参赛对象

全区、全市摄影爱好者。

大赛时间

活动时间: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25日,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评选和公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25日。

大赛形式

线上征集

全区、全市摄影爱好者自由投稿,最后由特邀组委会专家评审出获奖作品。

线下展览

获奖作品在线下进行颁奖,择日在公园展出,以及在新媒体宣传报道。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具体为:

一等奖
1幅(组),奖金1000元+证书
二等奖
3幅(组),奖金500元+证书
三等奖
5幅(组),奖金200元+证书
优秀奖
10幅(组),奖金100元+证书。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于2024年3月5日—4月15日通过邮箱发送到崇左市摄影家协会。邮箱地址:2190991260@qq.com联系方式:邓先生 18177179901。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不良低俗的信息;不得含有社会负能量,不得出现攀比炫富等现象,不得含有广告、水印等商业性质内容;谢绝一切违背客观事实的投稿行为。此外,不接收在其他渠道参赛的已获奖作品。
2.参赛作品的取材景点必须是崇左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公园以及城市道路(道路以突出绿化、花化、彩化为主),内容符合大赛主题及目的,并配简要文字介绍(包括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背景及相关内容阐释,字数不多于200字,每人投稿类别不限)。
3.接受单幅或组照作品(组照3-5幅),作品为JPG格式,不得小于1M,拍摄器材不限(照相机、手机均可)。作品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拼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一切添加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参赛作品涉及的所有素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内容必须为本人(授权人)原创,不得使用、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所有获奖作品,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后,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各类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媒体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单位:崇左市摄影家协会、名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百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佳之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